一. 竞赛时间
开赛时间:2014年2月
初赛时间:2014年6-7月
决赛时间:2014年8月
二. 赛区划分
第九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划分七大赛区:
东北分赛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华北分赛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西北分赛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南分赛区: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藏族自治区
华中分赛区: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
华东分赛区: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台湾地区
华南分赛区: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三. 承办高校
东北分赛区:哈尔滨工业大学
华北分赛区:天津大学
西北分赛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分赛区:重庆大学
华中分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
华东分赛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华南分赛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决赛承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四. 参赛办法
1. 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电子、信息、通信类学科在读研究生和已获得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大四本科生(需提供学校保研证明)及国外高校同等学力学生均可参赛。
2. 以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为基本参赛单位,每个单位组织代表队报名参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形式报名。
3. 每支参赛队由一名指导老师、三名学生组成,三名学生必须具有正式研究生学籍或已被确认保送、录取研究生资格。有特殊情况的研究生培养单位,3 名参赛队员中允许有1 名是本科生,但必须事先向竞赛组委会申请并经过批准。
4. 经过所在学院或者研究生院批准后,向所在分赛区组委会提交报名申请,并在竞赛官网上完成注册报名。
5. 参赛单位成立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工作小组或联络人,负责本校或本院所学生的参赛事宜,包括参赛动员、组队、报名、赛前准备、赛前辅导、赛期管理和赛后总结等。
6.报名费由各分赛区承办单位收取并向缴费单位开具发票,用于竞赛部分评审和组织工作。
五. 赛题说明
1. 竞赛采用开放式命题与半开放式命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参赛队自主选择作品命题。重点考察参赛队员应用电子信息基础理论进行电子系统设计的能力,作品的创意和创新性,以及团队合作的精神。
2. 开放式命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技术与系统、电子电路与系统、光电子、物理电子、网络与计算机、微波工程、机电一体化、图像多媒体、软件工程等领域。
3. 半开放式命题按照不同命题分组评审,具体命题信息参见命题说明。
4. 参赛队按照自选命题设计参赛作品,并制作符合设计方案的的演示实物。向组委会提交的作品为技术论文和演示视频电子文件,初赛采用网上评审方式,决赛采用现场展示和答辩方式。
5. 作品答辩:分为参赛作品介绍、专家现场提问两个环节,旨在评审参赛队的整体素质,参赛队作品的水平、参赛队员临场发挥和团体协作能力。
6. 项目商业计划书:参赛队自愿参与,此环节不影响初赛、决赛成绩。
六.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技术论文
技术论文内容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作品创意
(2)方案论证与设计
(3)原理分析与硬件电路图
(4)软件设计与流程
(5)系统测试与误差分析
(6)作品难点与创新
(7)总结
论文格式参照硕士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字数3000-5000为宜,在竞赛官网上提交。
2.参赛作品演示视频
分辨率不小于640X480,时长不超过15分钟,格式可为avi、mp4、wmv之一,刻制成光盘,寄至分赛区组委会。
3.参赛作品展示图片
参赛作品全貌、特写照片5张,指导老师、参赛队员与作品合影1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在竞赛官网上提交。
七. 评审办法
1. 初赛评审:竞赛评审委员会组织各分赛区评委对初赛作品进行统一评审,评审按照选题创意度、设计新颖性、完整性、清晰度、优化度、时序无明显缺陷等综合因素,以100分制进行打分,给出各参赛作品分数,根据分数决定参加决赛的竞赛资格。
2. 决赛评审:竞赛评审委员会组织现场评审,评委现场参观、询问所有参赛作品后,参赛队按照规定顺序进入答辩室答辩,评委按照参赛作品的选题创意度、设计新颖性、完整性、清晰度、优化度、时序无明显缺陷和参赛队答辩表述能力等综合因素,以100分制进行打分,给出各参赛作品分数,根据分数决定决赛团体奖名次。
3. 个人奖用于奖励综合能力突出的参赛队员,评委会将结合参赛队员答辩表现和参赛队推荐决定个人奖得主。
八、奖励办法
1.本届竞赛设团体和个人两类奖项,奖项设置如下:
团队奖
团体特等奖(可空缺) 20000元+获奖证书
团体金奖 5000元+获奖证书
团体银奖 3000元+获奖证书
团体铜奖 获奖证书
个人奖
一等奖 3000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 20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 1000元+获奖证书
优秀指导老师奖
优秀指导老师 1000元+获奖证书
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 获奖证书
各命题额外奖项,具体见命题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