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通信施工标准又做新修订 最后一公里将有准可依
2012-09-04
作者:崔玉贤
来源:CCTIME飞象网
飞象网讯(崔玉贤/文)宽带普及提速工程覆盖对象广、实施环节多,比如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就会涉及到与城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同步协调。而光纤入户又往往被卡在这“最后一公里”上。据飞象网了解,为解决进小区入场难、进家庭入户难的难题,近日,工信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了我国《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标准修订即将进入报批稿阶段。
光纤入户被卡在“最后一公里”
宽带普及提速工程仅仅是运营商的责任吗?光纤入户只要是运营商想铺设就可以做到的吗?不是,宽带普及提速工程是涉及全行业的一项系统工程,牵动到方方面、涉及到千家万户的社会工程。《关于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的意见》就是工信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宽带普及提速的最后一公里就涉及到了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部分地区光纤入户就是被卡在了这“最后一公里”上。
一方面居民错误认为基站辐射超标危害健康,抵制基站建设或部分老旧小区用户担心穿线墙体破坏建设,抵制宽带改造;另一方面,小区物业向运营商收取“入场费”,加大光纤入户和改造的难度;甚至一些宽带运营商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签订违规协议,排斥其他宽带运营商的进入……
工信部副部长尚冰也曾表示,宽带普及提速工程仍然存在着跨部门协调难、进小区入场难、进家庭入户难等难题。这些难题已经被作为重点要突破解决的难题。“工信部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地方政府共同研究解决办法,要改变这种‘坐地要价’、‘遇关设卡’的情况,保障人民群众通信畅通安全和用户的自主选择权。我们在新小区当中要有相关的政策,在改造的旧小区当中,我们也需要有政策,有的需要和小区物业等的主管部门共同协调解决。”尚冰在就“宽带普及提速工程”与网民在线交流时透露。
事实上,对于这“最后一公里”早在2007年我国原信息产业部和原建设部就发出通知,要求通信基础设施应纳入住宅小区和商住楼设计方案,并且不得与运营商签订垄断性协议。
但是,这一问题仍然存在。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标准研究所副所长敖立认为我国宽带网络建设和改造存在建设标准和规范滞后问题。“现有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物内通信设施工程建设规范》不能满足光纤入户的要求。”敖立认为。
新标准将出炉 “最后一公里”将有准可依
据飞象网了解,为了解决现有标准滞后问题,工信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相关专家修订完成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2项国家标准送审稿。这两项标准已经通过了审查,预计经过修改后完成报批稿。
据了解,《修订稿》要求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必须满足“用户能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能公平接入”的要求。县级以上城区必须实施光纤入户,其他地区应推进采用光纤宽带接入方式,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另外,通信设施工程建设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建设建设同步进行。修订稿还对住宅区通信设施设计、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设计、线缆与配线设备的选择、机房选址与工艺设计要求、传输指标等标准作了规定。
对此,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陈金桥表示,标准的制定可以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运营商建设成本,可以更好的贯彻国家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资源共享的方针政策。但是,所谓标准,只是涉及到了企业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而没有涉及“如果没做”应该怎么办,标准更多的是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如果上升到法律意义还需要相关文件的进一步制定。
据悉,这两项标准的修订即将进入报批稿阶段。按照标准制定的流程,报批稿送去后就静待行政审批了。
近日,北京通信管理局联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单位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协助推进光纤宽带普及提速工程。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单位不得人为设置障碍,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就接入和使用建筑红线内的通信管线等信息化基础设施与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运营商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