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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解读

2007-08-08
作者:王建章

   

一、“十一五" title="十一五">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特点
  (一)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贯穿始终
  《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充分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精神,尤其是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是本次规划最突出的特点,这一思想主线贯穿于规划文本的各个部分。
  《规划》无论在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还是政策措施上都突出强调了自主创新" title="自主创新">自主创新。
  《规划》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的总体部署编制而成,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
  《规划》作为“十一五”我国" title="我国">我国信息产业发展" title="产业发展">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加强行业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工程的依据,体现了行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将指导性与可操作性有机结合
  《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在名称上第一次改“计划”为“规划”,这一改变反映出规划作用的变化,既不像以前的国家行政指令性计划,也不同于有的五年计划仅强调宏观指导,而是突出重点,更好地将规划的指导性与可操作性结合起来。
  从全局、战略的高度加强了对全行业发展的宏观指导,“退后一步、站高一步”;从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政府行为出发,提出了七大措施、八大任务、十二项重大工程和五大目标,“政府编规划、规划管政府”。

  (三)体现产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要求
  推动信息产业“由大到强”转变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十一五”时期是打基础的重要阶段,是建设信息产业强国的重要起步期。“十一五”行业规划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政策措施均基于这一阶段性特征的要求而制定。

二、“十五”回顾
  (一)“十五”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在国家“优先发展信息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方针的指引下,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信息产业全行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提前一年完成“十五”发展目标。2005年全行业完成总收入4.4万亿元,是2000年的4.6倍。就电子信息产业" title="电子信息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而言:
产业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由2001年的11885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38400亿元。

  1.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2005年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实现9011亿元,占GDP的比重提高到4.94%(全行业占GDP的比重达到7.2%)。出口额占全国外贸出口额的35%。

  2.结构调整取得较大进展。

  3.软件、集成电路等核心基础产业快速发展:2005年,我国软件与系统集成销售收入达到3900亿元,是2001年的4.9倍;软件出口额达35.9亿美元,是2001年的5倍。集成电路产业规模达到702亿元,是2001年的3.8倍。计算机和通信行业逐步成为拉动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2005年,我国计算机行业销售收入超过1万亿元,通信产品制造业销售收入达到6132亿元,分别占全行业规模的27.2%和16%。

  4.产业集聚更加明显。形成了以9个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38个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园为主体的区域产业集群。2005年九个产业基地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占全国的八成。38个产业园涉及通信、计算机、家用电子、集成电路、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子材料及其它等七类领域。

  5、部分关键技术创新取得突破
  “龙芯”、“方舟”、“北大众志”等一批国内自主设计的专用CPU相继研制成功;TD-SCDMA成为3G三大主流国际标准之一;“深腾”、“曙光”等万亿次大规模计算机系统相继问世;联想、京东方、长虹等企业在跨国并购中实现了技术实力的提升;以企业及企业联盟为主制定的标准成功推出GoTa、GT800、“闪联”等标准。

  6、行业发展理念和政府的管理理念发生新变化
  “十五”期间,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在行业发展和政府管理理念上发生了新变化。行业管理更加突出“以人为本”,注重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政策制定和项目建设更注重加强环保,充分考虑环境的承载力。“十五”期间,知识产权立法取得较大进展,制定了规定政府部门应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有关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坚持用新的发展观指导行业发展,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和落实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推动软件、集成电路等核心基础产业发展,不断加强对行业发展的政策引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十五”期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产业整体上大而不强。主要表现为:
  1、体制机制问题依然存在:电子信息产业多头分散管理现象仍然突出,健全统一的行业管理体制仍有待建立。
  2、行业管理和监管体系尚需完善:行业发展的宏观调控机制亟待完善,对强化市场监管、完善市场准入规则、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平有效市场竞争格局形成的推进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3、法制建设亟待加强:在促进核心基础产业发展、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和健全。
  4、核心基础产业薄弱:软件、集成电路、新型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仪器等产业规模仍然较小,关键技术和产品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变。
  5、创新能力不足: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形成,企业间联合攻关和集成创新的机制有待健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和拳头产品缺乏。
  6、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电子信息大企业实力不强,中小企业专业化程度较低;人才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高技术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

三、“十一五”面临的形势
  未来几年,信息产业仍是全球竞争的战略重点,并且其战略地位更加突出。优先发展信息产业,提升产业竞争力已成为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重点。“十一五”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十一五”产业发展面临新机遇,成长空间更为广阔
未来几年,世界经济将持续发展,发展大环境良好。经济全球化、科技全球化、资源配置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为产业国际化提供了更多机遇。信息化建设务实推进,对电子信息产品和服务提出更多需求。数字电视、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等新技术日趋成熟和走向产业化,将成为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广泛应用,将促进和带动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
  “十一五”我国将继续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信息产业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十一五”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等重大战略将逐步实施,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将更加有利(如“两税合一”政策的出台将利于本土企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竞争秩序将进一步规范。在新的发展观的指引下,国家对绿色环保提出新要求,有利于促进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自主创新战略加紧实施,相关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信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信息产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也提供了新机遇。资本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将为信息产业发展提供更加规范、多元的融资途径。信息技术应用的不断推广和深入,为信息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十一五”产业发展的压力和挑战将不断加大
  跨国公司的垂直整合力度加大,牢牢控制产业链核心环节,严格限制核心技术和产品的对外转移,为国内产业技术升级带来了挑战;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贸易摩擦增多,国内企业“走出去”难度加大;软件、集成电路、新型元器件等核心基础产业的作用日益增强,已成为产业竞争的关键,并且进入门槛越来越高,这使以加工装配为主的国内产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产业链价值上移,跨国公司通过制定技术标准,控制核心技术,实现利润最大化,整机环节的增值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越来越多的国家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资力度,我国将面临日益激烈的产业转移竞争地之争。
  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和企业“走出去”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WTO后新的游戏规则、非关税壁垒、人民币升值等;人才、资金融资渠道不适应产业高投入的发展需要;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尚不健全。

四、“十一五”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十一五”指导思想与发展思路
  我国信息产业将在“十五”时期发展的基础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转变一加强”为中心,通过采取七项举措,实施十二大工程,完成八项任务,实现五大目标,为建设信息产业强国(电信强国和电子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全行业总体发展思路是十六个字“着力自主创新,提升竞争能力,完善发展环境,推进战略转型”。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思路是: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向创新效益型转变。加强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壮大核心基础产业,延伸完善产业链,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提高产业竞争能力。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思路突出了从核心技术、核心基础产业和骨干企业三个环节加以突破,实现向创新效益型战略转变的思想。
  ——突出自主创新: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加强集成创新,充分发挥整机企业的市场优势,以及多年积累的经验;鼓励原始创新,以关键原材料、软件、基础元器件等重要的基础类领域为主,加强产学研结合。
  ——振兴核心基础产业:完善发展环境,壮大集成电路、软件、新型元器件等核心基础产业,不断延伸和完善产业链。
  ——培育骨干企业和品牌:培育一批电子信息优势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从微观层面促进产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

  (二)“十一五”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规划》提出了由主要经济指标、服务水平目标、创新能力目标、竞争能力目标、协调发展目标等五个方面构成的产业发展目标体系。定量目标可以简单概括为三个“10”和一个“35”:
  信息产业总收入达到10万亿元(电子信息产业9万亿元);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0%(电子信息产业7.5%);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0亿户;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额占全国外贸出口额的比重保持在35%左右。
  2、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目标
  (1)“十一五”电子信息产业继续做大的目标体现在主要经济指标要求上,即:到2010年,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销售收入达到9万亿元,占信息产业总收入的9/10;年均增长达到18%;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7.5%;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额占全国外贸出口额的比重保持在35%左右,在对外贸易中的重要性日益提升。
  (2)“十一五”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做强的目标体现在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要求上,即:
  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强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集成创新能力,逐步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建立一批重点领域共性技术开发平台。
  关键技术领域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在掌握核心技术、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增强标准制定的国际影响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五、“十一五”主要任务与发展重点
  根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规划》确定了八项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其中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重点涉及三项:
  大力发展核心基础产业:包括集成电路、软件、元器件、电子专用材料和电子专用设备。
  重点培育新的产业群:包括数字视听、新一代通信产品、计算机与网络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和应用电子。
  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式发展。

  (一)集成电路产业
  优先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加快涉及国家安全和量大面广集成电路产品的设计开发。积极发展集成电路制造业。积极发展集成器件制造(IDM)模式,鼓励新一代芯片生产线建设,加快90纳米及以下集成电路制造工艺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提升高密度封装测试能力。发展BGA、CSP、MCM、SIP等先进封装测试能力。增强关键设备仪器和基础材料开发能力。
  形成以设计业为龙头、制造业为核心、设备制造和配套产业为基础,较为完整的集成电路产业链。

  (二)软件产业
  基础软件:重点支持面向网络应用环境的可信服务器操作系统、桌面Linux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和办公套件、基础类工具软件的开发应用。
  信息安全软件:大力促进高端产品发展,研制安全基础软件产品,推动包括安全管理、内网监控、外网防护等信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的研发和产业化,提高国产软件在信息安全领域的市场份额,逐渐建立起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行业应用软件:重点发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物流、电子医疗、电子制造、远程教育等领域行业应用软件。 
  嵌入式软件:面向移动通信、数字电视等量大面广的产品领域,积极开展符合开放标准的嵌入式软件开发平台、嵌入式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开发。
软件服务:加强软件企业开发及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广面向服务架构和复用技术的应用,    提高软件工程化水平,积极扶持软件企业转变业务模式。
  数字内容处理:积极发展网络游戏、数字动漫、智能中文信息处理等数字内容产业。

  (三)电子元器件
  推动元器件产业结构升级。继续巩固我国在传统元器件领域的优势,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产业垂直整合,加快新型元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重点发展片式化、微型化、集成化、高性能的新型元器件。

  (四)电子材料
  提高电子专用材料配套能力。加强与冶金、有色、化工等行业的横向合作,加大基础技术研究和产品工艺技术的开发,提高电子材料的本地化水平。重点发展半导体关键材料;提高平板显示器件重要材料的国内配套能力;鼓励量大面广电子材料升级换代,发展环保型电子材料。

  (五)平板显示产业
  1、TFT-LCD显示器件
  支持优势企业,促进研发和产业化的结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和鼓励企业间合作,建立国内彩电整机和显示器件企业间的合作机制。重点建设液晶生产工艺、模块技术开发中心。加快国内关键配套件的开发与产业化进程。
  2、PDP显示器件
  技术引进和自主开发相结合,重点发展42″以上PDP显示屏、驱动电路及模块,掌握规模量产技术。建设PDP显示屏及模块生产线,鼓励引导设备和专用材料的开发和产业化。
  3、OLED/PLED、FED器件及模块
  积极组织OLED/PLED、FED器件和模块的基础技术研发,掌握部分关键技术,为产业化奠定基础。发展小尺寸手机主/副屏、PDA和MP3所用OLED显示屏,基本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六)数字视听产业
  完善政策环境,加强共性技术开发和标准研究,促进结构调整,加快视听产业由模拟向数字化过渡。制定出台数字电视产业发展政策,继续推行“机卡分离”技术路线,形成从关键配套件到整机较为完整的数字电视产业体系。

  (七)通信产业
  “十一五”期间,要抓住通信网络升级换代的契机,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水平,创国际知名品牌,将我国建设成为全球知名的通信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重点发展四大领域:
  新一代移动通信:无线网系统方面,重点完善TD-SCDMA系统技术,实现规模商用;终端方面,积极发展多功能、小型化的第三代移动通信终端产品;核心网系统方面,重点发展促进融合的新技术、新产品;提高关键配套件的设计开发和产业化能力。
  宽带接入:继续推动以DSL为基础的技术演进,开发相关产品和核心芯片;重点发展以WLAN、WiMAX为代表的宽带无线接入技术产品。
  先进光通信:重点发展大容量光传输设备、交换设备等。
  农村通信:重点开发适应农村需要的广覆盖、低成本的系统设备和终端产品,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集群通信产品。

六、“十一五”信息产业重大工程
  1、“十二大工程”
  《规划》的重要创新之处是提出了“十一五”期间着力开展的十二个重大工程,包括集成电路、软件、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视听、宽带通信、先进计算、新型元器件、电信普遍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邮政服务设施和无线电监测等。
  2、重大工程设立的原则
  在这些重大工程的遴选过程中,信息产业部与国家发改委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是经过严格、科学的程序确定下来的,是《规划》中主要任务与发展重点的进一步落实和体现,也是增强规划可操作性的重要举措。
  十二个重大工程不仅是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对产业发展具有很强的带动作用,而且很多与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息息相关,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重大工程的组织实施
  重大工程的实施既需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国家资金支持或政策引导来实现,也需要得到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更重要的是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等社会资金的投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参与。
  《规划》文本中,重大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和总体目标已经比较具体和明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将形成更加详细的专项方案予以落实。

七、政策措施
  为将“十一五”规划落到实处,《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从体制机制、自主创新、监管体系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结合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着重谈三方面:
  1、完善政策法规
  在法律法规方面,力争出台促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和信息技术应用条例等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及时修订、完善一批法律法规。
  在产业政策方面,围绕行业地位突出、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数字电视、新型显示器件等领域,研究制定有关产业政策。
  在符合WTO规则的前提下,加大对国产电子信息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2、加强自主创新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开发。
  总体创新思路是重点支持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集成创新,鼓励原始创新。在政策措施、重大工程、标准制定等多方面对自主创新给予鼓励和支持。
  3、加快国际化步伐
  加强引导,提高利用外资水平。进一步优化对外开放环境,引导外资投向核心基础产业,投向研发和营销环节,投向中西部、东北地区。
  充分发挥多、双边机制作用,加强政府服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多方面扶持。
  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立国际贸易争端协调机制,提高国际规则运用水平,积极参与及推动国际贸易规则谈判,规范出口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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