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本角度谈取消漫游费是错的 不应单纯问责运营商
2016-04-29
近日取消漫游费的话题又被媒体置顶。这个话题其实是老生常谈。但部分媒体以及部分人士认为漫游费成本其实为零,应该取消,甚至矛头直指运营商,运营商又一次充当了一次“背锅侠”。
然则业内专家认为从成本的角度说取消漫游费是错误的,而且漫游费本不是增加收入的手段,而是一种区隔用户的管理手段。况且中国的通信市场本不是完全的市场调控,并不是由运营商所能决定的,对于是否取消漫游费也不应单纯问责运营商。
从成本角度说取消漫游费是错的
国内的漫游费始于1998年,当时正值中国移动通信事业发展的起步阶段,发展滞后、用户稀少、成本偏高的西部地区处于明显劣势。为了维护东西部的平衡发展,对跨地区使用手机收取关税性质的漫游费的做法由此诞生。
将近二十年过去了,漫游费仍然存在。对此,有一部分观点认为手机漫游过程的成本几近于零,“手机漫游的全过程,不过是由网络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信息,成本相当低。”因此,取消漫游费是应该的。
但通信专家“奥卡姆剃刀”明确指出从成本角度讨论取消漫游费是错的。“电信业的基础成本极高运营成本极低,好比是建造五星级宾馆大厦很贵,但有无客人入住的运行成本区别不大,客人的水电和保洁消费不到80块,但房价低过1000就赔了。”
例如每年相关企业几乎都要对硬件进行一定的更新及维护的,还有运维人员的成本费。而且,目前每家运营商都分别拥有覆盖全国的2G/3G/4G网络,由于网络制式不同,处理漫游的设备也就各不相同。为了在不同制式的网络上实现漫游,运营商需要部署更多网元、信令传输设备。众多成本相结合,漫游费为零是不成立的。
如此,电信业各项业务收费是摊了建设成本的,而且是按需求和支付能力的比例来分摊的,“以本地通话为主的老人学生居多,他们支付能力差,可免于昂贵的漫游费。”奥卡姆剃刀补充说,“而常往外地跑的人支付能力强,就从他们身上薅毛。如果单纯按运行成本计算,漫游费的利润远远比不了短信,一毛一条的短信占据的数据量极低,相对来说最赚钱。如果把漫游费的账务转移到支付能力差的本地用户,那就南辕北辙了。”
业内专家马继华的观点也如此,“漫游费确实是依托在运营商本来已经运行的网络上,但运营商的费用收取是一个系统,并不能分辨出来什么业务是有成本的,什么业务是无成本的。”
对于运营商来说,只要是用户在网络上进行通信,甚至只要是用户注册了号码占有了资源,成本就已经产生,接下来只是用什么方式来计费,与成本无关。“如果运营商不收取漫游费,那其他的费用就可能升高,从而保证总收入的稳定,这样看,漫游费的成本怎么能说是零呢?”
业内知名专家项立刚认为通信定价由三方面组成,成本、供求关系、管理手段。“漫游费早不是成本、供求关系,它是管理手段。而且中国经济不平衡,地方运营商提供给农民、学生10/18元随便打套餐,必须带漫游费,否则这些套餐会流向全国,导致不得不取消。况且有时候漫游费就是必要的,只是它并不是保证收入来源,而是一种区隔用户的管理手段。”
取消漫游费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问责对象不应是运营商
当然,从长期来看,漫游费的取消是必然的,长市漫议一体是大势所趋,电信运营商也一直在向这个方向努力。
但正如某运营商人士所说:“其实,取消漫游费对大部分用户来说没有什么好处,因为一年外出不了几次,也省不下几个钱,真正的受益者是那些经常出差的人,而他们往往经济条件比较好,很多还是单位报销,本来也不在乎这几个钱。即使取消漫游费,也不会换来人们的满意,这个目的达到后,下一个目标或许就是取消短信费、取消流量费、取消宽带费了。”
尽管有媒体拿欧盟取消漫游费的例子佐证,欧盟之间确定2017年6月15日起取消欧盟成员国之间的手机漫游费用,但是为避免用户滥用手机漫游服务,新规同时引入了保障性措施,以确保移动通信运营商能收回成本。
据了解,根据新规,移动通信运营商仍可根据“合理使用原则”,对“永久漫游”用户收取一定的漫游费用。因此,用户因为价格原因在本国长期使用别国移动通信运营商提供的电信服务,或长期在他国居住的用户仍坚持使用本国移动通信运营商的服务的,仍可被收取漫游费。
况且,在中国还是有中国特色的因素所在,并不是纯粹的市场无形的手在调控通信市场,运营商身上还背负着国资委所给的考核指标,所以说,漫游费对于运营商来说并不是想取消就能取消的。
工信部近日也表态将推动企业逐步取消区域内手机漫游费,引导推动企业重点针对尚未使用市话、长途、漫游统一价格套餐的用户需求,制定出台资费方案,逐步扩大使用统一价格套餐的用户规模,加快取消漫游费步伐。
所以,媒体问责的对象不应该是运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