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五“新”级策略
2017-01-15
(一)以新型智慧城市为蓝图,拓宽发展新思路
2016年国家发改委提出要开展100个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认为新型智慧城市要“以为民服务全程全时、城市治理高效有序、数据开放共融共享、经济发展绿色开源、网络空间安全清朗为主要目标,通过体系规划、信息主导、改革创新,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现代化深度融合、迭代演进,实现国家与城市协调发展的新生态”,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路径探索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已经成为各地政府发展的目标和蓝图。
1、加强智慧城市体系规划
智慧城市建设是实现城市信息系统长远发展的工程,需要构建集智慧交通、智慧治理、智慧民生、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社保、智慧安监等智慧工程于一体的知识体系、建设体系,不是一个规划设计方案能够完成的,因此,需要加强体系规划,构建一套智慧城市规划体系,由各部门统筹合力,确定各关键领域的实施措施,促进横向纵向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并为省、市、县等不同层级间各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消除障碍。
2、构建大数据生态系统
随着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交汇融合,大数据迅猛增长,不断推动社会生产要素的网络化共享、集约化整合、协作化开发和高效化利用,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经济运行机制,持续激发商业模式创新,不断催生新业态,显著提升了经济运行水平和效率。智慧城市建设必须要将大数据引入管理,运用大数据的技术和理念,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数据创新的城市管理新方式,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让公共服务的更,主力城市高效运行。
3、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新型智慧城市的生命力在于创新驱动、智慧引领,要把握好信息技术、应用与城市发展方式转型的交汇点,顺应变革方向,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注重满足群众的差异化、个性化需求,促进群众的广泛参与;要加强区域协作,充分利用信息化的辐射能力,加强智慧城市、智慧城市群的统筹规划和协同布局,协同设计,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与智慧城市结合深度促进城市发展的环境优化,加快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渗透融合,加快推进产业转型,提升城市的发展能力。
(二)以新兴智慧产业为核心,厚植发展新动能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指出,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程度决定着信息化发展水平,我国正处于从跟跑并跑向并跑领跑转变的关键时期,要抓住自主创新的牛鼻子,构建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体系,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生态,把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1、大力发展核心技术
核心技术是产品创新、产业发展的核心所在,也是城市竞争力的命脉所在,决定着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水平。各级政府应大力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品信息化、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应用,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智能化水平研发;鼓励企业将物联网技术嵌入到产品中,提高产品物联化、智能化成图;加强对大数据技术的公关及国产数据软件的政策扶持;引导大型企业建设基于云计算的下一代数据中心,促进企业数据中心智能化、低碳化;加快制定大数据、云计算相关技术标准及产品标准,规范服务市场,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
2、完善支撑服务体系
当前,智慧城市特别需要的技术支持、企业诊断、员工培训等政府服务或社会服务,或是基本没有,或是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当部分智慧城市企业有问题难以解决,建议各级政府重点支持一批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公信度高的智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产业链协同等领域。鼓励有关平台创新运营机制和商业模式。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使平台的布局更加合理,特色更加突出,功能更加完善,服务质量和用户满意度稳步提升,增强对智慧产业发展的支撑。
(三)以多元化运营为主导,拓展发展新空间
在中央密集出台多项关于PPP模式的相关政策后,各地政府陆续发布具有地方特色的指导意见,开展了颇具当地特色的智慧城市PPP建设项目。但从目前的推广成果来看,各级政府对PPP建设热情高涨,社会资本则显得相对冷静,建设智慧城市的意愿不高。针对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建议。
1、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职能
目前社会对PPP模式的认知存在明显的误区,不论是社会资本、专家学者,还是一部分政府部门等,都把PPP单纯地诠释为一种新的城乡基建融资模式。这种错误的认知导致了社会资本对PPP项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的疑虑。实际上,尽管PPP模式具有有效带动社会融资的效应,但其本质是未来更高效地满足社会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诉求,更有效地利用好政府财政资源,以此促进政府职能高效运行。所以推进PPP模式,最重要的是要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职能,避免机遇政策推动的不稳定性,明确规定PPP模式的基本理念是政府搭台、市场唱戏,政府与社会资本基于权责对称,行使各自职责,发挥市场的能动作用。
2、创新PPP产品的实现形式和交易模式
当前的PPP项目投资规模都较大,投资周期也较长,且多是非标准化和非证券化项目,这导致PPP资产转让市场很难活跃,投资者风险不易转移,对智慧城市建设的PPP项目的热情不高。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创新PPP产品的实现形式和交易模式,例如借鉴分级证券化基金模式,把参与PPP项目的各方权责与损益分配机制,内嵌到PPP产品设计中,使PPP具有硬约束。通过这种设计为PPP创造动态优化投资者结构和动态优化运营机制的环境,激发社会资本活力。
(四)以智慧治理体系为核心,打造发展新优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并通过构建智慧城市,来完善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关键要保障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和城市社会的稳定、繁荣。
1、构建新一代智慧基础设施
随着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推广,基于新型信息技术的各种业务和应用迅速改造了金融、商务、医疗、物流等传统产业,社会各行各业都加速架构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之上,因此智慧城市的建设必须构建适应万物物联、智能化社会的新一代智慧基础设施。各级政府亟需进一步推广宽带化,三网融合,建立高速、宽带、融合、安全、无线的泛在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加强技术研发、应用试验、评估检测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增进企业之间的合作,优化智慧城市技术创新的软硬件环境;推进各地云计算中心的科学规划及合理布局,防止由云的重复覆盖产生的资源浪费;鼓励与云计算相关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云平台的服务模式,提升云平台的应用水平;根据行业应用的需要,在市政设施、农业、交通、环保等领域中应用物联网技术,逐步构建安全可控、覆盖全市的感知网络体系。
2、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建设
信息时代,政府掌握着大量的、关键的数据,但是以往由于信息技术、体制机制等的限制,各级政府及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网络往往自成体系,相互割裂,相互之间的数据难以实现互通和共享,导致政府掌握的数据大多处于割裂和休眠状态。打通不同政府部门间的数据壁垒,构建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大数据中心,集成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舆情等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全面整合、开放政府和事业单位公共基础数据,建设供全社会共同使用的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信息资源集约布局、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压缩政府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3、完善城市综合管理运行体系
经过多年的智慧城市建设,各级政府大规模、高强度建设智慧基础设施的阶段已经过去,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面临着保障大量已建城市设施高效安全运行、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新任务。在新的阶段,智慧城市建设需城市综合管理运行体系为先导,建设全面覆盖、安全保障的智慧感知、传输网络、高速运算、信息交换及服务运营支撑架构的智慧化环境,加快现有城市基础设施的智慧化改造,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实现运行管理精准化、协同化、一体化实现智慧管理应用集成和感知网络的统一管控,创造良好的城市运营条件与服务保障。
(五)以完善保障体系为支撑,培育发展新环境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工程,涉及到国土、交通、环保、城建等多个部门的密切配合和落实部署,所以要确保智慧城市建设的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必须有一套完善的保障体系,保障智慧城市建设发展。
1、实现行业统一的标准与规范
建设智慧城市,需要把以前城市中的教育、医疗、交通、市政等各部门间分割的信息,整合到一个平台上,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各部门智慧系统建设都从自身利益和需求出发,不同的系统之间标准不一、接口复杂,不易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的协同共享,势必形成新的城市间的信息割裂,形成和扩大“信息孤岛”问题。因此,建设统一合理的标准意义重大。建议政府建立统一的信息化架构标准,实现跨系统技术集成与信息共享,尽量减少信息化孤岛促进资源共享。发挥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推进信息技术基础标准、信息资源标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信息安全标准、应用标准、管理标准等应用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2、加强智慧城市人才培养和引进
加强智慧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分类指导目录,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和服务机制,坚持人才使用的多元化与国际化,鼓励智慧产业领域的海外高端人才回国创业。引导科研院所与当地本土潜力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同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研究机构共建人才培养体系。激发创新型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完善人力资本和技术入股激励机制,加大要素分配力度。高校及时调整专业和课程体系,开设跨院系、跨专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通选课,培养智慧产业所需的复合型人才,积极探索建立政、产、学、研、企深度合作的智慧人才培养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