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证书鸣响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前奏
2017-02-09
2月3日,呼吁许久的可再生能源“信用标签”———绿色电力证书终于落地,《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拟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
相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可再生能源补贴存在缺口,通过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或能部分解决补贴问题,也将有利于企业快速回款。
“绿色证书可以作为独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计量工具,也可以作为一种转让可再生能源的环境效益等正外部性所有权的交易工具。”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指出,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打通绿色电力消费和生产两端互相激励模式,给予生产清洁能源的发电企业必要的经济补偿,是可再生能源产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是一种市场化的补贴机制。
为调节配额余缺创造了条件
《通知》明确,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出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
“补贴和卖证书的钱二选一。证书的上限价格即为该绿色电力的补贴强度。”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政策研究主任彭澎表示。她坦言,这项制度推行初期偏向公益性质,还需等待试行结果及后续规定出炉。
没有实质利好的情况下,企业认购证书会有积极性吗?根据去年发布的“中国式”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燃煤发电企业可以通过自建非水电可再生能源项目或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的方式,完成配额考核指标。同时,鼓励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持有人按照相关规定参与碳减排交易和节能量交易。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发布的《通知》也提出,根据市场认购情况,自2018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
这意味着,虽然配额制度本身无法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绿色价值部分,但是绿色证书为绿色价值部分的实现提供了市场化的解决方案和手段。具体来说,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以通过销售绿色证书获取价外收益,实现可再生能源电能的绿色价值。同时,可再生能源配额借由绿色证书实现交易,发电企业(尤其是燃煤发电企业)为了完成配额任务可以直接购买绿色证书。
众多业内专家指出,目前火电价格并没有包含环境污染、健康损害等,并不是其完全成本的体现。燃煤发电企业通过购买绿色电力证书,便是一种将其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的手段。目前我国主要发电集团基本都拥有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业务板块,可以通过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来实现内部平衡。
秦海岩表示,这种市场化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补贴方式,不仅是解决补贴资金来源和提高补贴效率的有效办法,并且通过市场化的交易,可再生能源可以利用边际成本低的优势,实现优先上网。同时,因为提高了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考核要求,可以促使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技术水平,大大的促进了发电企业生产绿色电力的积极性。
提出清晰的核发和运行机制
事实上,绿色证书并非首次提出。此次《通知》亮点在于,实现交易制度的依托不再是政策的呼吁,而是有了实实在在的抓手,明确了核发规则、认购规则、认购监管等。
记者注意到,《通知》提出,认购价格按照不高于证书对应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金额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竞价确定认购价格。
既然证书的定价并不受监管机构的管辖,由市场机制主要调节,那么《通知》为什么还给予一定的限价?对此,相关专家指出,价格过低将导致证书的需求者自愿接受购买任务(罚金),缺少技术革新以降低自身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的动力,导致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政策激励失效;而证书价格过高将导致增加企业成本压力。
因此,证书价格由可再生能源电价高于常规电价的“价差”决定,在这范围内随着市场供求状况的变化而波动。
根据《通知》,可以获得证书的项目包括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生物质、海上风电不在此列。而“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和个人”均可自愿认购绿色电力证书,但并未明确2018年出台强制考核体系之后谁会成为考核主体。
对此,彭澎表示,目前业界对于被考核和强制约束交易的对象存在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参照国外经验,让电网企业承担把绿色电力卖出去的责任。另一种观点则要求发电企业的火电电量具有相应的绿色电力证书,以促进发电企业分配发电量、电源投资均向可再生能源领域倾斜,改善弃光、弃风现象。未来选择哪种路径,还将视电力市场改革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