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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前夕大举分红,芯龙技术科创板IPO募资被质疑“圈钱”

2021-10-22
来源:资本邦
关键词: IPO 芯龙 半导体

10月21日,资本邦了解到,上海芯龙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芯龙技术”)回复科创板首轮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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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在科创板首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就芯龙技术竞争优势及劣势、市场份额、进口替代、核心技术先进性、研发人员及专利、收入和毛利率、存货、分红、募投项目、费用等20个问题进行问询。

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营收分别为1.02亿元、1.11亿元、1.60亿元;同期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2,802.36万元、2,868.81万元、4,316.77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首轮问询中,关于分红,根据招股说明书,2018年12月19日,对股东实施现金分红2,500万元;2020年10月23日,对股东实施现金分红6,000万元。

本次科创板IPO拟募资2.63亿元用于同步整流高压大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IPO前夕大举分红,上市又募资补充流动资金被市场质疑存在“圈钱”嫌疑。

在首轮关于分红的问询中,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现金分红对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参与分红股东及其入股时间,现金分红后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利用分红资金进行体外资金循环的情形。

芯龙技术回复称,公司报告期各期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相匹配,未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公司权益分派完毕后,各期末剩余货币资金以及可自由支配的理财产品合计余额分别1,511.61万元、3,845.83万元以及10,092.78万元,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351.72万元,公司具备分红回报股东的能力,公司现金分红后仍持有充裕的货币资金可用于开展日常经营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各期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

参与分红股东为公司三位实控人李瑞平、常晓辉、杜岩。根据发行人自设立起的工商登记档案、《关于上海芯龙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上述三位实控人为芯龙技术于2012年5月24日设立时的发起人,且各发起人在发起时所持股份占比与实施现金分红时占比未发生变化。

资本邦注意到,上述三位参与分红股东的现金分红及分红主要用于购买股票、理财产品等投资理财。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分红均为股东所有,主要用于本人或配偶名下投资理财,不存在流向客户或供应商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分红资金进行体外资金循环的情形。

针对被市场质疑的大额分红,在媒体质疑中,芯龙技术以“公司报告期各期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相匹配,具备合理性。”来回复。

此外,首轮问询中,关于理财产品,根据招股说明书,(1)2019年末及2020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3,184.57万元和9,969.18万元,系公司将部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报告期后,发行人发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置研发、办公以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使用的房产。经2021年3月股东大会,发行人以9,180万元的总价款受让工业用厂房。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的闲置资金是否可以自由支配,以及理财产品对应的机构、产品名称、主要内容条款、期限、最终投向以及报告期期末理财产品的具体状况,是否存在通过理财产品将资金投向关联方、客户或供应商的情形,并提供相关理财合约;(2)以9180万元购买工业用厂房的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以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芯龙技术回复称,发行人闲置资金均可自有支配,不存在抵押、质押等使用受限的情形,购买的理财产品对应的机构均为中国建设银行,不存在通过理财产品将资金投向关联方、客户或供应商的情形。

公司通过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申购银行上述理财产品,所获取的理财收益真实、准确,不存在通过理财产品将资金投向关联方、客户或供应商的情形。公司根据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决定理财产品的赎回与否。公司赎回的投资本金和取得的收益皆实时返回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可自由支配,不存在使用受限情况。

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主要为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和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不存在通过理财产品将资金投向关联方、客户或供应商的情形。

公司报告期内无借款,购买工业用厂房的资金源自经营所得和股权融资,均为自有资金。公司以9,180万元购买工业厂房作为未来的办公经营场所及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施场所,上市后预计以募集资金对部分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进行置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随时动用的现金及银行理财余额合计为10,092.78万元。

2021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1,739.78万元,净利润为3,695.2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35.40万元,公司购买房屋后仍有充足的营运资金,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购入房屋后,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并于在建工程科目内归集核算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当房屋装修改造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固定资产。

公司预计该房屋自启用后,新增年折旧费用341.07万元,同时节省现有上海办公室年租金66.38万元,减少利润总额274.69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IPO前夕大额现金分红被实控人等购买理财产品,却要来科创板IPO募资用于项目建设等,市场质疑其存在“圈钱”嫌疑,公司这番问询回复解释能否让市场满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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