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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 谢安明:《移动智能终端预装应用程序分类方法》解读

2021-11-23
来源: 中国信息安全
关键词: 智能终端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移动互联网的各种应用场景日趋丰富,手机已经在我们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大量使用,成为必需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10.07亿,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高达99.6%。

  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当前手机中普遍存在大量预装应用程序,我们必须对此加以重视。比如,这些预装应用程序,尤其是其中数量众多的不可卸载应用,占据着手机有限的存储空间、降低了手机运行效率,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用户体验。而更为危险的是,不少预装应用在开机后自动运行,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消耗用户的流量;有的应用甚至打着提高用户体验的旗号,在后台偷偷收集和上传手机数据,造成个人隐私和手机数据泄漏。因此,如果对预装应用程序不加以规范,将会给互联网行业的声誉和产业发展带来及其严重的后果。

  2021年11月,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了《移动智能终端预装应用程序分类方法》(以下简称《分类方法》)技术文件。该文件直指当前行业乱象,从规范性和引领性作用出发,指导了手机厂商如何选择和设置预装应用程序。笔者认为,《分类方法》将在以下几方面带来积极的意义:

  1. 规范了预装应用程序的分类方法。《分类方法》将手机的预装应用程序分为可卸载与不可卸载两类,并且给出如何识别两类应用程序的方法,即“一旦删除会导致操作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移动通信功能无法正常使用的应用程序为不可卸载应用程序”。该方法是从保证手机基本功能和可用性角度而给出的,既符合我们对不可卸载应用程序的直觉认知,又从技术角度给出了较为严格和清晰的边界。显然,在这种分类方法指导下,任何人再也不能从自身利益视角来随意定义和解释不可卸载应用程序。

  2. 明确不可卸载应用程序的六种功能范围。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印发《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分类方法》考虑移动智能终端本身的特性,将不可卸载应用程序按照必需功能分为三类六种:第一类是手机操作系统稳定运行所需的基本功能,包括“系统设置”和“显示时间”;第二类是手机作为通讯设备所需的基本功能,包括“接打电话”、“收发短信”和“管理通讯录”;第三类是扩展手机应用的基本功能,主要是用作应用软件下载通道的“应用程序下载”。显然,这三类六种基本功能组成了保障手机运行和基本使用的最小功能结合,是不可或缺的,而其他功能的预装应用程序都应该是可以被卸载的。

  3. 规定了不可卸载应用程序的数量。《分类方法》4.3条指出:“实现同一功能的多款应用程序可至多有一款为不可卸载应用程序”。当前很多手机出厂时,预装了游戏、金融、新闻、导航、音乐、社交等各类应用程序,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可以卸载的。调查结果显示,部分手机甚至预装了超过40款不可卸载的预装应用程序。而事实上,对于大部分预装应用程序,很多消费者不感兴趣或根本不会去使用。因此,《分类方法》通过严格限定不可卸载应用程序的数量,促使手机产商将大量的非必要的、非基本功能的应用程序设置为可卸载程序。

  可以预见,《分类方法》通过规定手机预装应用程序的含义和规范程序分类、限定不可卸载应用程序数量,将有助于解决手机不可卸载预装软件过多的问题,有效提高用户体验感和降低个人隐私和数据被窃取的风险,同时对于提高行业声誉、促进产业良性发展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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