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
2022-12-05
来源:安全419
2022年1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
据悉,《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法律,该法于今年9月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犯罪工具持续升级
电信网络诈骗已成社会毒瘤
近年来,随着信息社会快速发展,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犯罪持续下降,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已成为主流犯罪,成为公安机关面临的严峻挑战。尽管一年来此类案件在严打高压态势下出现下降趋势,但发案仍在高位运行,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当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电信网络诈骗发案也呈迅猛增长态势,特别是新冠疫情背景下,人们生产生活加速向网上转移,进一步加剧了案件的高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全球性的打击治理难题。
此前据公安部网安局介绍,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呈现出诈骗集团紧跟社会热点,诈骗手法加速迭代变化、犯罪工具升级快等新特点。目前公安机关已发现的诈骗类型就超过50种,其中网络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仍然属主流诈骗类型。2021年以来,先通过刷单返利骗取群众信任,后引流至虚假投资平台实施诈骗的案件高发多发,发案和损失均在30%以上,被骗百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时有发生。
诈骗团伙还利用区块链、元宇宙、虚拟货币、AI智能、GOIP、远程操控、共享屏幕等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更新升级犯罪工具,与公安机关在通信网络和转账洗钱等方面的攻防对抗不断加剧升级。从通信网络通道看,利用虚假App实施诈骗已占全部发案的60%;诈骗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呈现出多行业支撑、产业化分布、集团化运作、精细化分工、跨境式布局等跨国有组织犯罪特征。集团头目和骨干往往躲在境外,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诱骗招募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赴境外从事诈骗活动。
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应运而生。作为一部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专门法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重点通过加大宣传与惩处力度、增强防控主体的责任、落实多方位法律责任,达到对电信诈骗的精准、严厉打击,从源头预防电信网络犯罪行为,守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小切口、打要害
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
此前在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专项解读会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部门负责人曾指出,这部专门立法的亮点主要是小切口、打要害、明权责。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小快灵”立法的重要立法实践,这部法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实践需要,对关键环节、主要制度作出规定,条文不多,但每一条内容都力求精准管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立足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侧重前端预防,按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建设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
此外,这部法律从人员链、信息链、技术链、资金链等进行全链条治理,从前端宣传预防,中端监测处置,后端惩治进行全流程治理,强化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压实企业社会责任,对电诈分子规定了有效预防惩处措施,严厉打击各类涉诈黑灰产行为。
据悉,《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立法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
打防并举,构建全方位治理体系
该法第六条、第七条明确了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主体,即国务院负责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打击治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区域内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开展综合治理,对于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由公安机关牵头,金融、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领域内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并承担风险防控的责任。对于上述机构,该法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对各自业务范围提出了更细致、规范的要求,以实现对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综合治理。该法还规定了各级政府、教育行政、市场监管及村委会等部门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以增强老年人、青少年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
突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电信网络诈骗的背后往往伴随着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大量、长期的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助长了电信网络犯罪行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第二十九条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者应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建立个人信息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机制。
强调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对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打击同时适用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原则。即在中国境内实施的、中国公民实施的及针对中国公民实施的诈骗行为,该法都可以适用。该法还规定了国务院公安部门等会同外交部门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打击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此外,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人员或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需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以降低其再犯罪的可能。
加大惩处力度,落实多层次法律责任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六章对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或提供帮助的主体、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支付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机构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于上述机构违反本法者,需视其情况承担不同维度的责任。其中,对于组织策划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可适用罚款、拘留、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手段。造成人身损害的,依照《民法典》等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作为一部从根本上、制度上预防、遏制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新兴领域立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后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重发力,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
首先是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由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金融、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法律还专门规定主管部门要对相关行业企业落实本法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次是加大违法犯罪惩处力度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了专门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也要从严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10倍罚款或者十万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拘留。这比对普通诈骗的处罚要重得多。除了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让诈骗分子得不偿失。
第三是加强行业源头治理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后,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对电话卡、银行卡、互联网账号等加强管理,将“诈骗工具”管起来,从源头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最后是营造全社会反诈氛围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强调,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应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易受害群体的宣传教育,反诈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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