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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为运营商校园争夺战泼冷水

2011-07-18
作者:Sina
来源:Sina
关键词: 运营商 校园 手机卡

  禁止与学校签排他协议 不得在通知书中夹带手机卡

  IT时报 潘少颖

  现在,许多高考学子正昂首期盼象牙塔的通知书,而电信运营商也对象牙塔虎视眈眈,往年这个时候,运营商已经在为校园争夺战摩拳擦掌。

  不过,工信部的一道限令或许将极大地缓解剑拔弩张的“火药味”。7月12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运营商在开展校园营销时不得与学校签订排他性协议,或者是在录取通知书中夹寄手机卡等。

  不能排挤竞争对手

  记者发现,《意见》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规定运营商不得与学校签订排他性协议(含口头协议),不得签订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独家进入校园提供电信服务的合同。这是工信部首次对于运营商校园促销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了规范,要求让用户有自主选择权。

  工信部出台此《意见》也正是因为在连年不衰的运营商“校园战”中,出现了众多不择手段的方法,而排他协议正是运营商们最常用的“潜规则”之一,因此也发生了不少恶性事件。“运营商发展新用户的市场在逐渐缩小,而大学校园则是一块大蛋糕,每年开学,都会迎来众多外地的学生,对于运营商来说,他们一定不会轻易放弃这个机会。”电信业资深观察家付亮认为,学校和运营商产生合作,其实是一举两得,但是运营商为了垄断校园,和学校签署排他协议,这样的竞争手段是不合适的。

  不得在通知书中夹邮SIM卡

  往年,很多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会同时收到运营商寄来的手机卡,甚至不止一家运营商。现在,运营商的这种行为也被叫停。

  《意见》规定,不得未经用户同意,在录取通知书中夹寄移动电话用户身份识别卡(SIM、UIM卡等)、业务宣传资料等。上述行为一旦被发现,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法予以查处。

  就读于华东师范大学的邹同学对刚入学时的情况记忆犹新,“我们那一届有很多同学在录取通知书里都收到了手机卡,而且里面还赠送50元话费。”

  《意见》中还要求,运营商不得收购竞争对手在网用户的电信终端设备(含手机电池等)、电话卡等以及承建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时,不得强制校园用户使用指定的电信业务或终端设备。

  服务质量还是重头戏

  “现在都发展校园信息化,把多种校园卡集合起来也是信息化的一种表现,我们应该支持任何一家运营商和校方合作建设校园信息化,但校园信息化的系统对竞争对手的终端也应该开放。”付亮对《意见》表示赞成。

  《意见》的出台,让原本希望垄断校园市场的运营商必须与其它运营商同耕一亩地,这样会引发校园价格战吗?“发生价格战的可能性不大,一是因为以前学校和某运营商合作,如果有排他性协议,也必定存在着利益关系,而《意见》恰恰打破了这种利益关系,对于运营商来说,它可以把暗补变成明补,把原本用在学校方面的成本转变为直接用在用户身上,吸引用户,所以成本没有降低;二是运营商作为企业,一定会考虑收益,所以吸引用户不可能完全只靠资费的高低,更多的是靠差异化的服务。”付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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