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海洋捕捞渔船RFID信息终端专项执法检查
2013-04-11
据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消息,为加强山东省海洋捕捞渔船信息终端管理,实现对渔船的实时管控,提升渔船管理能力和效率,省海洋与渔业厅决定于4月7日-5月31日开展海洋捕捞渔船信息终端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海洋捕捞渔船是否按规定安装rfidchina.org/industry/tag.html" target="_blank">射频识别标签(RFID)、卫星定位和AIS设备并确保这些设备的正常使用,是否随船携带并使用CDMA手机,信息终端设备与渔船及其证书证件是否相符,新造渔船是否配备了相关信息终端并办理入网手续,购置渔船是否及时进行了信息终端数据变更。
本次行动采取自查与督察相结合方式,共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7日-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由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对渔民进行宣教,督促整改;4月15日-5月20日为专项执法检查阶段,由沿海市组织所属县市区对辖区内捕捞渔船进行逐艘登船检查,并通过该省渔船安全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及渔船进出港监管系统检查信息终端安装及开机情况,省总队各直属支队配合辖区市县的检查工作并予以督察;5月20日-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由省厅组织督查组对沿海市县海洋捕捞渔船信息终端使用情况进行逐港抽查,并抽调渔政船进行海上检查,对检查验收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对于行动中检查发现的未按规定安装使用信息终端设备的渔船,按照《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并扣减其2013年度油价补贴;对查获的“三无”套号及伪造、涂抹船名号渔船,一律海查陆处并按《渔业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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