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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抄袭何时休 谈谈手机行业相互抄袭的那些事

2016-04-12

  不知从何时起,国内外各大“知名”手机公司都干起了深圳华强北的“勾当”,原来被国人遮遮掩掩的“山寨”,现如今换了个词语,已经可以光明正大的放在台面上理直气壮地讨论了。这不由得让我想起,几年前看过的一篇新闻,内容说的是谷歌某高管参观北京中关村卖场,结果发现了一台运行Android系统的“i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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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得真的很像真的iPad对吧?

  说到抄袭这个词,在手机行业一直有许多“别称”,比如:借鉴、致敬、学习、参考……这个名词的认定范围比较宽泛,且更多包含主观意识。在这里我选取一段百度百科中关于“抄袭”词条的定义,内容如下:

  抄袭(plagiarism):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关于这一定义,需要说明的一个地方是,著作权是针对文学作品而言使用的名词。而关于工业设计、发明专利、商标等方面,应该称之为工业产权。而著作权和工业产权这两者又组成了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也就是最近几年大热的“IP”这一名词的由来,又称智力成果权。

  到底现在的手机行业“借鉴”来“致敬”去的,正常吗?也许你会觉得,反正现在的手机无非就是一块大屏幕,然后边角变圆再变方,材质用完金属用塑料,长得像应该也不是什么罪吧?反正现在手机新功能只有这么多,你司用了我司再用也没啥吧?

  那么这种“致敬”和“借鉴”的结果是怎样呢?最近几年智能手机从硬件到软件,从外观到内在都越来越同质化。具体表现是,外观遮住LOGO后,基本分不清谁是谁;配置参数不用查,基本全是清一色的高通和联发科,无非就是四核、八核还是十核的区别。今天某公司推出一个新功能,明天就更新到友商的新系统上了……简直称得上是群魔乱舞,乱象丛生。

  缺乏创新

  抄袭和山寨,虽然存在程度上的差别,但二者归根结底都是缺乏创新的表现。当企业对于产品的某一种性质,或者某一项功能遇到创新瓶颈,就会下意识的去“借鉴”竞争对手,最终就会演变成法律纠纷。

  早前,三星就曾因Galaxy S外观太像iPhone,而被苹果告上法庭。不过现在大家都越来越同质化,导致抄袭的点也显得更加隐蔽化和分散化,反而就没办法去确定某一个诉讼的对象。也就是说,即使A公司发现B公司产品的设计似曾相识,但是B公司可以说C公司、D公司、E公司也都采用了该设计。例如HTC从2013年发布的ONE M7开始采用的背部三段式设计,该设计经过改良后变成了苹果、华为等若干家公司的背部设计。

  营销宣传需要

  除了创新意识缺乏外,不少企业抄袭甚至“反抄袭”是为了品牌营销。近年来,一些手机公司为了推广品牌而不断召开新品发布会,实则毫无观看价值。产品亦是如此,为了营销和刺激销量,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企业采取如下行为:

  本来这个严格来说不能算抄袭,但是问题在于,非要在宣称的时候带上这个公司的品牌和产品名称。比如前阵子刚发布不久的某数字出品的“流星花园”手机,就曾在发布会直截了当的说其摄像头采用三星GALAXY S7同款ISO CELL技术。

  另外,由三星于Galaxy Note2中最先开创的分屏多任务(Multi Window)功能,近年来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在国内外各大品牌旗舰手机中“遍地开花”,甚至谷歌都确认将在下一代Android系统上加入该功能,令人咋舌。

  直接采用某公司的设计/功能

  这里分为正式产品和曝光产品两类。正式产品最好的栗子就是iPhone 6的ID。苹果从iPhone 6开始采用全新的工业设计,该产品一经发布其设计遭到无数网民吐槽。尽管iPhone 6的背部设计本来也被怀疑是“借鉴”某国产品牌,但由于苹果感人的品牌号召力,还是有相当一部分的公司再度“借鉴”了其设计。于是乎近两年,陆续出现了不少后背及侧面酷似iPhone 6的新品,其中有不少还是国内知名品牌。

  而曝光产品的栗子,则不得不提最近某薯片抢先某水果取消3.5mm接口的新闻。本来某水果下一代新机将取消3.5mm耳机接口,转而采用Lightning接口这一说法尚未得到官方确认。但某薯片为了借助某水果品牌效应造势,抢先实践了这一传闻,不得不说某薯片为了卖卖卖也是蛮拼的。

  细心如你们一定也发现了,最近几年的新机的系列和尾缀的命名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重叠”现象。比如“Note”,这一系列名最初是三星于2011年开始使用,其之所以使用这一词汇的初衷有两层:一是指其开创了平板手机(Phablet)这一全新品类;二是指其自带的S Pen手写笔能够使手机变成笔记本,以这种交互方式期望能够满足“take a note”(记笔记)这一类商务人士的需求。然而这一命名后来被直接挪用于某米、某族子品牌产品身上,其含义与定位则模糊不清。

  而三星于Galaxy S2 Plus(GT-I9105)开始启用的“Plus”尾缀,几年来一直不温不火,三星也几乎没怎么再用。直到2014年被苹果采用成为5.5英寸屏幕版iPhone 6的尾缀后,霎时间,国内一下子蹦出了诸多以Plus结尾的新机。还有诸如Pro、Mini、Max等后缀也基本都是你用完了我再用,唯有索尼独辟蹊径,提出了“Compact”(国内称“炫彩版”)和“Premium”(国内称“尊享版”)等别具一格的概念。

  直接照搬某公司的成功商业模式

  众所周知,小米可以说是开创了手机行业粉丝营销以及抢购模式的先河,其高管所著书籍《参与感》也销量爆棚,足以证明其品牌传播模式的成功。在小米之后,魅族、联想等多家国内公司积极“借鉴”其成功模式,自F码后又多出了L码、M码、乐码…让消费者不由感叹,买台手机真的好难!

  而在近两年,小米发现友商均来“借鉴”其营销方式,于是摇身一变开始摆脱以往饥饿营销的争议形象,积极尝试众筹等新模式,并尽量开放现货购买。而之前学习“小米模式”的众友商们,反而泥足深陷,在这条“抢购”的不归路上渐行渐远。这件事告诉我们,他人的成功模式不能直接照搬,而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战略。

  小米F码领取成功界面

  对产品本身缺乏更多关注

  最后,这种现象也侧面显示出一个问题,就是各大公司不仅不再认同“酒香不怕巷子深”这类观点,反而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不再更多的关注产品本身。换句话说,企业越来越关注客观因素,而非自身主观因素。

  现在一些企业,过分重视品牌推广,反而忽略了产品品控、稳定性、体验乃至后期的系统升级等服务,更加不会关注其产品是否具备差异化。归根结底,企业重心仍然应放在产品本身,以产品为中心。这是因为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最终要根据产品质量形成口碑,从而在社交媒体上推动病毒式传播,进而将更多的潜在消费者转为现实消费者,而这正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因此,脱离产品本身的营销理念本身也是不正确的。

  总而言之,企业应该将眼光收回,回归初心。努力在手机功能和体验上能够形成真正属于自己的特色,不要照搬照抄,也不要固步自封。科技因为进步而美丽,如果大家永远处于同一个高度,那就只不过是在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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