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子琪:集成电路产业还需加强顶层设计 制订完善的税收政策
2017-03-11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科委主任寿子琪就如何提升我国集成电路装备产业竞争力,提出了《关于优化税收政策促进集成电路装备国产化的建议》。
集成电路装备是集成电路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其发展水平代表了一个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竞争力。中国已经是全球集成电路市场的大国,特别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信息产业对传统经济的持续深入改造,集成电路产业整体上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但我国大规模集成电路生产线装备大都依赖进口。
近年来,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战略布局和持续推进下,部分国产集成电路装备整机已逐步实现国产装备“从无到有”、从跟跑到并跑的跨越,基本具备了与国际同类产品同台竞技的能力。此同时与,随着产业化进程的推进,集成电路装备对需求侧政策的诉求日益突出。
寿子琪委员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目前集成电路装备的引进、国产化、创新等政策激励缺乏有效协同,国内外集成电路装备的税收待遇存在“倒挂”现象。购买国外设备时一般都享有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政策,但对国内装备企业来说,进口关键零部件免税政策执行和落实有待强化,且整机销售要征收17%的增值税,这一定程度而言削弱了国内装备企业的竞争力。
寿子琪委员呼吁, 集成电路产业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制订完善精准化、协同性、系统化的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我国集成电路重大装备产业发展环境。为此,他提出如下建议:
优化集成电路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税收政策。一方面,扩大免税目录范围。根据国内集成电路装备企业对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进口需求,扩大《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商品目录》范围,或单独明确和制定集成电路装备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目录。另一方面,增加进口免税额度。在集成电路装备进口免税额度总量分配中,参考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在进口相关零部件和原材料等环节无免税额度限制的机制,免除对集成电路装备企业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年度进口免税额度限制。
试行免征销售环节增值税。参考对经认定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发〔2000〕18号、财税〔2000〕25号),国内经认定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在购买集成电路国产装备时,试行免征销售环节增值税,进一步提升国产集成电路装备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