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建设的风潮即将火热来袭
2017-06-13
充电桩其功能类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机,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墙壁,安装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的输入端与交流电网直接连接,输出端都装有充电插头用于为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一般提供常规充电和快速充电两种充电方式,人们可以使用特定的充电卡在充电桩提供的人机交互操作界面上刷卡使用,进行相应的充电方式、充电时间、费用数据打印等操作,充电桩显示屏能显示充电量、费用、充电时间等数据。
近日,2017充电桩领袖峰会暨中国充电桩投融资论坛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拉开了帷幕;而在本月末,第二届中国充电桩创新峰会又将在京召开。透过林林总总的展会和论坛,业内普遍感受到一股充电基础设施投入与建设的热潮正在涌来。
截至2016年底,我国电动汽车保有量近100万辆,位居世界首位。在电动汽车产业迅速发展的带动下,充电基础设施的投入与建设也加快了脚步。目前,我国公共类充电设施保有量居全球第一,今年这一保有量还有望实现倍增。这是记者从《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年度报告2016~2017版》(以下简称《报告》)中获悉的信息。这份由国家能源局电力司与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联合发布的报告,详细介绍了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情况、技术发展趋势和行业展望。
我国成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最快国家
2016年,中国继续保持电动汽车世界第一的市场地位,与此同时,中国也成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最快的国家。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以下简称“充电联盟”)统计,截至2016年12月,公共类充电桩建设、运营数量接近15万个,相较于2015年末4.9万个净增2倍以上,中国充电基础设施公共类充电设施保有量全球第一。
《报告》指出,我国已形成较好的充电设施产业基础。2015年以来,电动汽车的快速上量,特别是私人购车比重的增加和各地促进政策的出台,极大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充电设施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一些有互联网基因的企业、科技公司、初创公司,以及社会资本的介入大大增强了产业活力,形成了国有、民营、混合所有制的产业格局。
在综合市场份额达到85%左右的国家电网、普天、万邦、特来电这前四大运营商中,国有、民营各占一半;在排名前十五家的运营商中,民营企业占据了主导。这些主要运营商间呈现既竞争又合作的发展势头,持续提高用户充电便利性和充电设施利用率。
与充电设施规模发展同步,相关行业标准体系也初步建立。2015年12月,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了5项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讯通信协议国家标准。从标准层级看,包括国家标准(GB/T)、行业标准(NB/T)、团体标准(T/CEC);从标准架构看,涵盖充电接口及通讯协议标准、充电关键设施/设备标准、充电站建设标准、换电标准、充电设施运行维护标准、运行监控及运行平台通讯标准、标志标识标准等。正在制修订的标准包括充电的互联互通标准、充电运营互联互通标准、充电设备安全标准。
《报告》指出,作为充电设施保有量第一的国家,中国充电设施标准发展的实践提高了中国在相关世界标准领域的话语权。以中国企业电力联合会(中电联)为代表的行业组织正在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充电标准下一步的工作方向是,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充电标准体系,加快核心标准的修订工作,促进充电设施产业升级。保证充电设施技术与电动汽车发展相适应,促进充电设施向安全、高效、智能、低成本的方向发展。
政府推进作用功不可没
显而易见,充电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政策的促进。为了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化步伐,中国发挥体制优势,多部门联合,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政策体系,有效引导公共类、私人类充电设施的建设发展。同时,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充电设施发展的责任主体作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落实各项政策的实施细则,形成中央政策为指导,地方政策为补充的推进体系。
自201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发(2012)22号)以来,发展电动汽车作为国家战略,中央政府推出了一系列促进车辆、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这些政策包括: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15年12月,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5项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讯通信协议国家标准;2016年1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2016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2016年10月,国家能源局就《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2017年1月,国家能源局、国资委、国家机关事物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报告》认为,中国是目前世界上充电基础设施政策支持全面、政策力度最好的国家,政策涵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电力接入、充电设施运营等方面,对调动全社会相关资源,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多地政府也出台规划、政策实施细则、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形成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机制和制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数量排名前五的北京、广东、上海、江苏、山东等地政府,以开放的姿态,积极促进关键共性问题解决。
行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在看到充电设施产业飞速发展的同时,《报告》也指出,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产业水平提升仍存在诸多困难。
充电设施属新兴产业,其主要特点:一是跨行业、跨部门,政策体系、办事流程错综复杂;二是各地发展阶段不同,多种利益主体难以协调;三是问题新、要求高,技术难度较大、风险高,并没有经验参考;四是实践性强,无论是政策落地、利益协调,还是技术进步、思想转变,都需要时间,需要实践,需要具体问题逐个解决并积累经验。
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电力接入周期长和成本高,核减表安装困难、用地难,私人建桩物业配合度、报桩立项备案流程复杂、周期长等问题。
在充电运营服务方面存在着支付互联互通和车桩新老标准切换问题、充电安全性问题,燃油车占位、充电设施布局不合理、用户找桩难、设施利用率低、充电运营企业难以盈利等问题。
在充电安全方面,存在着标准不齐全、设备维护不当和安检不到位导致充电安全风险问题,以及亟待解决的充电服务信息安全风险问题。另外,行业门槛低导致市场乱象丛生,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报告》分析认为,充电基础设施是具有很强创新性、实践性的新兴产业,随着电动汽车的发展和对充电需求的变化,市场对充电设施技术升级和科学合理布局、充电服务水平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充电设施的总体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
今年充电基础设施质与量将共同提升
今年,我国电动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且可供市场选择的车型更加丰富,这对充电设施提出更高要求。而新能源乘用车长里程需求趋势明显,公共交通、分时租赁、物流等电动汽车的发展都将影响充电技术、运营模式的变化,对充电设施技术升级和科学合理布局、提高充电服务水平也提出更多要求。《报告》预计,2017年我国公共类充电桩保有量将达到30万个,实现倍增。有安装条件的私人类充电设施的配建率(居住地建桩)将达到80%以上。
充电基础设施作为电动汽车的重要保障和基础,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电动汽车的发展速度和质量。对此,国家能源局今年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快推进相关政策落地实施,推进解决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运营商将继续扩大充电设施建设,并将从重建设为主转向建设运营并重发展,提高充电服务水平。
国家能源局主导做好的六方面工作包括: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将小区和单位作为重点对象,继续优化公共充电桩布局;加快互联互通,要发挥行业联盟的作用,利用先进手段推进移动支付,提升用户体验,在企业和城市信息平台基础上建立国家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平台;重视充电安全,促进新旧标准转换,建立保障充电安全的充电过程中信息安全工作机制;提前谋划,加强技术研发。在无线技术、充放电技术、安全智能充电技术上加强支持;探索商业模式,指导各地政府部门加强支持力度;充放发挥财政补贴的积极作用。
《报告》认为,经过2016年的超高速增长,充电设施行业在建设和运营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2017年,主要制造商、运营商将更加理性面向充电需求的变化,加快充电技术创新,调整优化充电设施建设布局,下力气提高服务运行水平和充电设施运行效率。
与此同时,充电技术创新继续发展进入市场实证阶段。为了满足用户多样化的充电需求,交流快充、无线充电、直流大功率充电技术、充电堆技术等将开始建设示范工程,各种充电新技术从实验室走向市场。
随着充电设施建设的提速,将会有更多的区域性平台产生。同时地图、金融、服务等行业也将积极寻求与充电平台的合作。能否快速实现多业务融合,抢占市场份额,建立稳固的客户群体,成为充电平台竞争胜出的关键,市场格局将因此有所改变。
《报告》指出,与充电设施建设提速伴生的,是充电设施成本将进一步下降。随着规模扩大和市场竞争因素影响,在探索能够盈利的商业模式的同时,充电投资商将进一步压缩设备采购投资,并提出更高的服务要求,拥有核心技术、产品质量过关、售后服务好的厂家将成为行业的胜出者。
《报告》分析充电设施未来的发展趋势是:基于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口新标实施方案》、《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系列标准》等相关的国家标准的贯彻落实,我国各充电运营商平台已遵照标准对平台数据接口进行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已经初步建成。为了更好地为用户提供充电服务,2017年将出现“充电设施+服务体系”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