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将赴上海调研摸底半导体医疗器械市场
2017-06-16
商务部反垄断局副局长郑文带队赴上海,就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半导体、医疗器械等相关行业的市场竞争状况,并与上海商务系统有关同志进行了工作交流。”
有知晓调研全程的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商务部此行涉及了一些反垄断案件,并走访其中的企业。
这是中国掀起的“反垄断夏季风暴”的一个最新动向。此前,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汽车及其零部件、高科技等行业的一些企业进行了反垄断调查,涉及微软、高通、奔驰、克莱斯勒、奥迪,以及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厂商等外资企业,并已对这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厂商处以共计12.35亿元的罚款,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施行以来开出的最大金额罚单。
中国目前有三个机构执法反垄断,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也即并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国家发改委监管“价格垄断行为”;工商总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在之前的“反垄断夏季风暴”中,工商总局和国家发改委风头颇劲,倒是商务部声响不大。
澎湃新闻获悉,在上海半导体行业,商务部反垄断局此行主要是了解进口半导体设备对中国半导体行业的影响情况,这与中国正在进行的针对高通的反垄断案没有直接关联。
所谓半导体设备公司,即半导体制造公司,如中芯国际的供应商,进口设备比例较大,有一些关键设备只能从海外进口。
在前述商务部反垄断局在沪召开的座谈会上,中微半导体、北方微电子等两家企业作为国产半导体设备代表,中芯国际、华虹、宏力半导体作为半导体设备采购商的代表参会。
值得注意是,商务部作出上述行动前,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等官方权威媒体近期一直在“关照”半导体产业,直指国际巨头垄断格局加剧。
其中,一组数据被广为引用——2013年,中国生产了14.6亿部手机、3.4亿台计算机和1.3亿台彩电,这背后,是中国花费2300亿美元用于进口半导体材料,这一金额甚至超过原油。
仅从进口产品的冲击看,医疗器械领域同样“触目惊心”。外企的医疗器械最受诟病的并非经营者集中问题,而是价格问题,最典型的是在高端医疗设备市场。
长期以来,国内高端医疗设备市场有着被“GPS”进口产品垄断的说法:核磁共振(MR)、CT、分子影像(PET-CT)等技术高度密集的设备,几乎被通用电气(General Electric)、飞利浦(Philips)、西门子(Siemens)等三家跨国企业包揽。被称为“GPS”的这三家跨国企业占据着中国高端医疗设备的70%,而国产设备的比例不足10%。在部分领域,进口设备的覆盖率甚至可达100%。
国内高端医疗设备生产企业联影医疗总裁张强曾告诉澎湃新闻,联影产品加上维修等后续服务的整体价格,有望比同类进口医疗设备便宜30%至50%。
不过,一名药企咨询人士认为,进口医疗器械所形成的控制局面,是市场竞争中技术等方面的优势造成的,如果仅以价格高或者份额高就发起反垄断调查,难免有行政干预市场之嫌。
有心者则指出,半导体设备和医疗器械设备,都是当下政策竭力扶持的领域,是中国制造升级的关键所在。商务部反垄断局素来行事专业,其不可能无端发难。此次带队调研的商务部反垄断局副局长郑文被视作中国反垄断执法的行家。
另外,需要提醒的一点是,虽然在此次调研中进口产品受到较多关注,但不能就此认定是针对外资产品。中方已多次表态称,正在进行的反垄断调查并非针对外资企业,在《反垄断法》面前,所有企业一律平等,不存在“排外”的情况。
经营者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三种情形: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并非所有经营者集中行为都属于垄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垄断行为包括以下三种: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