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对博通借迁总部回美国以规避审查提出警告
2018-03-13
为了收购移动芯片大厂高通(Qualcomm),目前与美国政府打审查权益大战的通讯芯片大厂博通(Boardcom),最新发展是正准备就总部迁回美国一事预请股东投票。日前高通股东会前夕,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CFIUS)下令将股东会延后一个月,使其有充分时间调查收购交易是否有危害美国国家安全与利益之处。一旦博通将总部边迁回美国,成为美国公司之后,CFIUS 就没有审查该项交易的权力。
根据《华尔街日报》报导,目前总部位于新加坡的博通于 9 日表示,要求股东在 3 月 23 日就重新迁移总部至美国的计划进行投票,此举可能为博通与 CFIUS 在针对收购高通计划的最后摊牌动作做好准备。此次投票将在 CFIUS 对博通对高通进行收购的评估期内进行。因为,CFIUS 是负责评估外资交易的跨部门机构,有权建议总统以国家安全为由阻止一些交易。但是,如果博通被视为一家美国公司,则可以辩解说这项交易不属于 CFIUS 司法管辖范畴,将有利于整个收购案的进行。
报导进一步指出,高通股东原定于 3 月 6 日就是否将 11 名董事会成员中的 6 人,替换为博通提名的候选人而举行投票。若获得通过,可能为博通成功收购高通打通关节。然而,根据知情人士透露,CFIUS 就在股东会举行的前夕,出人意料地告诉两家公司,因为评估这项潜在交易是否危害国家安全及利益,因此必须进行为其 30 天的评估,使得高通的年度股东会必须顺延至 4 月 5 日再召开。
过去,博通曾表示,将在 5 月 6 日前完成总部迁址回美国的计划。但在 3 月 6 日,即 CFIUS 决定审查这项收购计划之后,博通随即在新加坡申请,就总部迁址计划召开法院听证会。在新加坡有关部门同意博通在当地时间 3 月 9 日下午 3 点举行听证会之后,博通在日前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公告中表示,根据新加坡法院的指示,博通将在 3 月 23 日召开股东大会,就总部迁址回美国进行投票。
而针对博通准备对 CFIUS 的反制措施,CFIUS 也发出声明警告博通,此举已经违反了 3 月 4 日 CFIUS 下达的命令,即命令生效期间,博通就总部搬回美国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必须提前 5 个工作日通知 CFIUS。另外,虽然博通借由将总部迁为美国,使得公司成为美国籍公司之后,可以规避 CFIUS 的调查管辖权。但是,CFIUS 仍可主张在审查期间内,博通仍属于外国公司,CFIUS 仍有权力进行调查。因此,其最后的胜利究竟会鹿死谁手,恐怕互相之间将还有很多的过程需要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