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回应福建晋华遭美禁售
2019-01-30
美国的美光公司2017年在美国起诉了台湾联电和福建晋华。
针对美国商务部对中国福建晋华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实施禁售令一事,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今日(1月29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回应,希望美国政府能够客观、准确地对待中国企业,改变错误的做法,把福建晋华从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中移除。
苗圩在发布会上提及,去年10月份以后,美国商务部泛化了国家安全的概念,滥用出口管制措施,以所谓“可能使用了来自美国的技术,威胁到了美国的军事系统基本供应商的长期生存能力”为由,用“可能使用了”、“可能威胁到了”等理由,对福建一家还在建设过程当中、产品还没有量产的企业实施了出口管制,“我们认为是站不住脚的”。
苗圩表示,实际情况是美国的美光公司2017年在美国起诉了台湾联电和福建晋华。福建晋华作为投资集成电路的企业,本身并没有技术,他们通过技术转让的方式,获得来自台湾联电的DRAM技术。如果要说有技术的争议,也应该是台湾联电来负责,福建晋华是无辜的。
“所以,通过这个事情,我们希望能够客观、准确地对待中国企业,我们希望美国政府能够改变错误的做法,把晋华从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中移除。对于晋华和美光之间的纠纷,我们认为是企业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可以由企业之间自主决策。事实上,两家企业已经开始在接触,我们对此予以高度关注,但是我们不干预企业之间商业上的谈判。”苗圩说。
新闻背景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美国商务部于2018年10月29日发布公告称,对福建晋华实施禁售令,称因其涉及违反美国国家安全利益的行为。
去年10月30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将福建晋华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发表谈话:中方反对美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反对美实施单边制裁、干涉企业开展正常的国际贸易与合作。中方敦促美方采取措施,立即停止错误做法,便利和促进双方企业开展正常的贸易与合作,维护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福建晋华官网消息, 2019年1月25日,公司向美国商务部最终用户审查委员会提交信函,声明公司准备递交正式申诉,要求移出美国商务部出口管制实体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