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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强硬回应“5G+宽带”:符合协议 合法合理

2020-06-16
来源:北京商报
关键词: 联通 5G 宽带 4G

    眼下,市面上还没有出现杀手级的5G应用,用户能够获得的5G体验多为下载电影、音乐的网速更快,但与4G体验相比,并无颠覆性差异。而被舆论热议的三大运营商“5G消息”服务,至今也尚未实质性落地。

    一张“不得不用”的5G手机卡让家住北京的张先生苦恼不已。近日,张先生向北京商报记者投诉,他办理了北京联通的一款“5G+宽带”融合套餐,并按期足额缴纳了套餐月租,但因他未使用套餐内的5G手机卡,便被北京联通切断了宽带。

    对于张先生的遭遇,北京联通方面认为自己严格按照协议办事,并无过错。不过,有律师认为,北京联通的协议可能涉嫌霸王条款。专家也认为,张先生所办理的融合套餐设计并不合理,用户体验不好,也无法给运营商带来多少实质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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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执一词

    “联通宽带送给消费者的产品(5G手机卡),消费者必须用。不用的话,联通就把消费者正在使用的联通宽带断掉,以此来逼迫消费者使用联通的5G手机卡。”张先生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按照张先生的描述,今年初,他在北京联通网上营业厅办理了一款名为“智慧沃家全家福5G版”的融合套餐,该套餐月租为166元,包含一条网速为500M的宽带,以及一张联通5G手机卡(内含每月40GB流量)。由于张先生已经拥有两张4G手机卡,再加上疫情缘故,联通5G手机卡未能第一时间邮寄到货,因此张先生并未打算使用这张5G手机卡。

    6月4日,张先生接到了来自北京联通的电话,告知他需要激活并使用套餐内包含的5G手机卡,否则套餐将降级为普通的包月宽带。当时,正在开会的张先生拒绝了激活5G手机卡的要求,并挂断了电话。

    6月5日早上,张先生发现自己的500M宽带被停掉,无法正常上网。随后,以为自己欠费的张先生向宽带账户充值了200元,但宽带仍然未能恢复。接着,张先生拨通了北京联通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告知他,如果张先生不使用这张联通5G手机卡,那么宽带就会被停,且不会恢复。

    在张先生看来,北京联通的做法属于“强盗逻辑”。6月11日,张先生表示,“联通无声无息地恢复了宽带,但是没有给我任何解释,对于近一个星期的断网也没有任何补偿的意思”。

    对于张先生的遭遇,北京联通相关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张先生的遭遇并不应归咎于北京联通,北京联通严格按照套餐协议做事,完全合法合理。如果张先生仅是希望北京联通将他的套餐改为单宽带套餐,那么可以尝试帮他办理,但除此之外,无法满足他的其他不合理诉求。

    涉霸王条款

    在北京联通网上营业厅,北京商报记者找到了张先生所办理的融合套餐,该融合套餐页面下方有这样一句规定:“套餐内主5G号码25天不激活,融合套餐须解除,套餐内宽带资费变更为对应速率的标准单宽带包月资费,套餐一年期合约自动解除。”

    对此,张先生表示,“如果我不用这个手机号,就自动换成单独宽带的套餐,这一点我倒是能懂,但是这里并没有说会直接把宽带掐掉,尤其是在我的余额完全够用的前提下”。

    虽然上述介绍页面上没有“不激活5G卡就停掉宽带”的条款,但正式的套餐协议中是否有相关条款呢?对于这一问题,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雯婷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如果是套餐协议中的某些条款支持北京联通对张先生这样做(不激活5G卡就停掉宽带)的话,那么这些条款涉嫌霸王条款。这些条款本身的内容是在消费者不使用5G卡的时候排除消费者使用宽带服务的权利,是一种典型的格式条款。

    公开资料显示,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移动用户在办理手机套餐时签署的协议,就属于使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由于消费者只能对格式条款表示完全同意或拒绝,消费者在订约中实质上处于服从地位,而不是与格式条款提供方处于平等协商的地位。

    “格式条款使用的时候必须在合同上突出显示或者事先详细告知消费者,在这件事情上,消费者明显对这个条款不知情,所以联通的这个格式条款是不能成立的。” 徐雯婷表示,如果无法与北京联通协商解决,张先生一方面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另一方面可以找当地的通信管理局投诉,两种途径都不满意的话,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意在发展用户

    事实上,北京联通之所以推出上述“宽带+5G”融合套餐,原因并不难理解。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表示,由于可能面临5G用户数量的KPI考核压力,北京联通才希望以捆绑销售的方式发展更多5G用户。

    目前,有关部门尚未对“5G用户”给出标准的定义。不过,根据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在披露月度运营数据时的口径,5G用户均指订购5G套餐的移动用户。按照这一口径,一旦张先生激活了北京联通发给他的5G手机卡,那么他从用户统计层面就将成为一名中国联通的5G用户。

    不同于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至今仍未公布5G用户数。4月23日,工信部新闻发言人闻库称,截至3月底,全国5G套餐用户有5000多万户。另据官方数据,截至3月底,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的5G用户数分别为3172万户、1661万户,两家共计4833万户。以此来看,中国联通同期的5G用户数很可能不高于1167万户,明显落后于另外两家。

    5G用户规模是反映5G发展快慢的基础指标,而加快5G发展是我国电信行业的既定政策。今年3月,工信部在《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中明确提出,“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通过套餐升级优惠、信用购机等举措,促进5G终端消费,加快用户向5G迁移”。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通过捆绑销售的方式来帮助某类业务发展用户,这种手段在国内电信市场并不罕见。为吸引更多用户使用自家宽带,中国移动也在采用类似手段。在北京地区,只要中国移动用户承诺每月手机套餐低消58元,便可以获得一条100M网速的宽带,这也相当于一款“流量+宽带”的融合套餐。

    与中国移动的上述融合套餐相比,张先生此次办理的融合套餐“强迫”意味更重,而这也是他感到不满的重要原因。“中国移动满足低消送宽带的政策,首先给了用户要宽带还是不要宽带的自由选择权,其次即便选择不要宽带,用户也不会受到什么影响。”付亮说。

    或将自缚手脚

    在收入层面,以张先生办理的166元月租的融合套餐为例,该套餐内包含的流量产品如果单独购买,需要支付159元月租,该套餐内包括的500M宽带产品如果单独购买,需要支付148.33元月租,两者合计月租超过300元,这意味着,北京联通推出的这类融合套餐,收入低于单独销售流量产品和宽带产品。

    付亮表示,北京联通此类套餐并不合理,设计思路存在一些问题。从营销的角度看,北京联通没有办法依靠这种手段得到合理的收益,只能说是多增加了一些虚幻的5G用户数。另一方面,这种套餐没有践行“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思路,尽管有助于将非5G用户捆绑成为5G用户,但用户的体验不好。

    根据三大运营商的政策,只有满足使用5G手机和5G网络覆盖两个条件的用户,才可以享受到最高300Mbps的5G体验级速率。由于张先生暂时不打算购买5G手机,所以就算他激活并使用了北京联通提供的5G手机卡,也无法享受到5G网速。

    此外,“强迫”张先生这种仅使用4G手机的用户办理5G套餐,还可能会给运营商带来其他麻烦。据了解,5G套餐内包含的流量较多,但当4G手机搭配5G套餐时,这些流量只能以4G流量的形式被使用,这可能会加重4G网络的负担。

    “运营商5G用户的推广工作应该扎扎实实地做,不应当变相‘强迫’用户使用5G套餐。”业内人士认为,在当前5G网络尚不完善、5G应用极为短缺的情况下,与其发展太多名不副实的5G用户,不如想办法促进5G服务的成熟。届时,即便运营商什么都不做,也会有更多用户主动选择办理5G套餐。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北京联通借助这类“宽带+5G”的融合套餐成功吸引到了更多5G用户,也未必会为自身业绩带来太多实际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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