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规划新目标确定 各项指标翻倍涨
2009-06-23
作者:来源:证券之星
记者从国家能源局权威官员处获悉,正在制定的新能源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翻了几番。
其中风能发电,到2020年,其规模将由2007年初定的3000万千瓦调整到一亿千瓦,太阳能发电的规模也将由180万千瓦调整到上千万千瓦。
这些几倍于现有《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新目标,将成为正式的长期目标,出现在即将上报国务院的《新能源发展规划》中。
参与制定规划的国家能源局权威官员向本报记者表示,不同于早期以3年期短期发展规划为主的版本,目前,随着不断的修改,《新能源发展规划》经过调整,其重点已经转向至2020年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最终出台的规划中将既包括近3年的短期发展规划,也包括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该官员说。这项转变,意味着新能源发展规划不仅是国家能源局一个部门的事。
在这份“远近结合”的规划中,目标调整的重点将是风能和太阳能产业,而核电的规模也将做出相应的调整。
前述能源局官员表示,《新能源发展规划》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
拉动社会投资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高虎向本报记者表示,由于《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是在几年前就制定的,而由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非常迅速,目前,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趋势以及期望,都有了很大的改变。
根据国家能源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在长期的能源规划中,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将继续有积极的发展。
其中,将继续促进风电的规模化发展。坚持以风电特许权方式建设大型风电场,推动风电设备国产化,逐步建立我国风电产业体系。制定千万千瓦风电基地规划,按照“融入大电网,建设大基地”的要求,力争用十多年的时间在甘肃、内蒙古、河北、江苏等地形成几个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
而在太阳能方面,将加快推进太阳能的开发利用。对热能消耗大、占地面积大的政府建筑,商业建筑要逐步推广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启动太阳能发电示范项目建设,开展城市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促进太阳能硅材料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但是,高虎表示,虽然相关的目标都有了相应的提高,在具体的资金投资上,新能源发展规划还将主要以社会投资为主。“大幅度调整目标的作用在于长期规划的拉动效应,用新的目标来促进产业的发展,不是依赖政策补贴,而是以社会的投资为主。”
新能源产业: 不仅仅是振兴的概念
前述能源局官员表示,最终出台的规划,既包括近3年的短期发展规划,也包括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而这项转变,意味着国家对于新能源产业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强。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副主任王金照表示,与之前的“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不同,新能源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需要的不仅仅是振兴,更需要培育。而产业规划转向“长短结合”,意在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从一个更加战略性,更具可行性的角度进行考虑。
“新能源产业不像传统的工业,经过一轮短期的规划调整之后,就能很快的收到效果,而是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过程,才能实现规模化和产业化。”王金照表示。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此前也曾向本报记者确认,在规划中,短期的3年规划与之前发布的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相同,重点着眼于如何应对当前的金融危机,调整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结构。而中长期规划则将从战略高度上制定产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具体措施。
虽然随着新能源规划的呼之欲出,新能源产业骤然升温,但仍有许多问题值得在长期发展的规划中加以考虑。
王金照表示,在长期的规划中,首先需要解决的应该是新能源产业的规模化、批量化的发展。虽然目前我国的风能和太阳能产业都已占据世界市场的大部分份额,但是总的来看,目前产业的发展仍没有步入正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要从目前的依靠政策措施的扶持,发展到具有自身的竞争机制的成熟产业。”
随着新能源发展热潮的兴起,各地政府也纷纷出台各自的新能源发展规划,一批新项目迅速上马,但是相关的质量保证体系却迟迟没有出台。
王金照表示,目前新能源产业迫切需要的两个标准,是新能源类产品本身的质量认证体系,另一个则是新能源电力入网的接入标准。“要保证新能源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就一定要在长期的规划中建立相关的技术标准。”
同时,新能源产业在开发中的创新激励机制也亟须建立。据王金照介绍,目前国内的新能源产业虽然产业规模很大,但缺乏大型企业,新能源企业相对分散,这也就造成了新能源企业创新研发的成本无法通过规模化的创新机制体系进行摊薄。
在长期发展的规划中,应当通过政府的扶持,建立一系列大型的国家实验室、技术中心、试验平台,以此突破新能源产业现有的核心技术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