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信运营商3G网络与业务的演进部署和互联网产业的不断发展与延伸,再加上移动个人数字信息终端(PDIT)的高智能化推动,“移动互联网”迅速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成为行业中炙手可热的核心话题。芯片提供商,平台提供商,业务与服务提供商,电信运营商,设备与解决方案提供商,终端提供商等价值链成员都把移动互联网视为下一座金矿,均报以莫大的期许。
正文
中研博峰基于多年聚焦产业链研究的积累,对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有着如下独立的观点:
首先,我们这里讨论的“移动互联网”是指基于“个人移动数字信息终端”(如:手机/PDA)接入互联网的业务,从用户使用行为的角度来定义则是指“用户在移动的状态下同时能使用的互联网的业务”,而以PC、TV为终端的基于3G/LTE或者WiFi、WiMAX为接入的互联网业务显然不在此范畴之内。
在这个定义的基础之上,中研博峰认为,未来的移动互联网业务在产业链共荣的前提下获得蓬勃发展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我们也同样不赞同行业内一些过于夸大移动互联网发展效率和效益的声音,更无法苟同“移动互联网将无所不能,无往而不胜”的观点。我们认为,移动互联网从根本上无法替代固定互联网,而仅仅只能作为传统固定互联网服务的一个补充,即:是对用户在消费时间段上的补充、消费空间段上的补充、消费内容格式上的补充以及消费体验行为上的补充,也正是由于移动互联网业务具有高度的“离散眼球经济”的特性才使得这种补充是会长期客观存在并且替代效应无法被无限制夸大的;而“移动互联网”和“传统固定互联网”必将共同向着“连续互联网”的终极目标迈进——“一个充分无缝融合了的互联网信息与服务交付的环境与业务承载平台”。正如我在《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的未来》里所提到的那样,这是所有泛信息产业中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们的梦想与使命!
其实这些年我一直都在始终不渝地谈移动增值业务(WVAS)的“离散眼球经济”的特性(从2005年就开始了),到目前我们仍然认为,“离散眼球经济”特性是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主旋律。在此再回顾一下,“离散眼球经济”是指:通过对消费个体进行非连续的、间歇的和零散的时间段和空间段的注意力吸引来获得经济活动中品牌利益的最大化。
现在很多业内人士都很关心,未来的移动互联网业务究竟哪些是Killer
Application?哪些能给应用服务提供商带来真正的真金白银?下面就让我们来系统地分析一下移动互联网业务在发展中的一些客观规律。
一项新业务抑或一个新产业的诞生,我们可以把它定义为“全新型业务”或“补充替代型业务”,传统互联网在诞生之时应该属于“全新型业务”,而移动互联网则属于“补充替代型业务”。然而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业务,它当前健康的生存和未来可持续的发展都必须满足一个最基本的必要条件,那就是“有核心优势的满足客户的有效需求”。
“有核心优势”是指该业务在某些方面的优势是唯一的,是过去产业或者业务无法(或不容易)替代的,如:传统互联网诞生时的“海量信息、互动性和个性化”的特征优势就是传统媒体如:报纸、电视、广播所根本无法企及的,因此互联网存活了,发展了,发达了…并成功成为了公认的第四媒体;而“移动互联网”的核心优势又是什么呢?经过研究我们发现,“移动互联网”的一些差异化的核心业务优势应该有以下几大方向:
1. 便携性:很方便的携带在身上的功能或业务
2. 实时性: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和使用的业务
3. 随时性:在任何时间点上处理和使用的业务
4. 随地性:在任何地理点上处理和使用的业务
5. 位置性:需要与位置信息紧密关联的业务
6. 显示性:需要移动多媒体视觉显示的业务
7. 互动性:需要移动中进行信息交互的业务
“有效需求”是指“用户真实的、理性的、可靠的以及结合付费的”的需求,而不是“冲动的、兴趣的、虚荣的和免费期许”的“伪需求”。经常会有产品开发人员问卷调研用户需求:“如果手机能看电视或者电影,你会愿意购买这个业务吗?”这样的客户需求测试估计问100个用户会有90个以上的用户会回答“愿意”,但这就能代表用户真实的需求吗?真的商用了这项业务,用户能有那么多人会持续使用并为愿意为此付费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一个更加典型的例子就是所谓的3G杀手级应用——“视频电话”,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在刚刚推出的时间后都是风声鹤唳,但结果总都是草草收场,真正使用该业务者寥寥无几。然而该业务在一开始,无论是业务提供方还是被提供方都对此项业务寄予了深深的期待。
如果在手机上装上剃须的刀片,那是不是就可以用来刮胡子呢?当然,这是一个调侃,意指当下的手机被利益攸关方寄予和憧憬了太多的业务和功能,于是移动互联网业务也被追捧得无所不能,无处不在,打遍天下无敌手;什么视频、音频、搜索、信息、读写、游戏、定位、聊天、支付、遥控、投影、博客、电子商务、对讲、流媒体下载等等功能一应俱全被想象上去,也就差把“刮胡功能”整合上去了。然而,许多力挺这些业务的人其实从来也没有仔细思考过该业务的“核心优势”和“有效需求”究竟是怎么样的。
在以上这两个核心前提下,我们再来预测一下移动互联网的业务,也就是我们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未来的哪些业务成功的可能性最大?我们应该在哪些业务上进行重点资源投入?”
首先,我们可以把用户对于移动互联网业务的需求分为“主动需求”和“被动需求”,主动需求是指“用户在移动状态下自身主动萌发的对信息与服务的需求”,而“被动需求”是指“用户在移动状态下为了填补无聊的离散时间而被动激发的对信息和服务的需求”。同时,基于中研博峰的多年行业研究,我们把用户对信息与服务的需求归纳为10项,即:衣、食、住、用、行、学、财、乐、医、工。于是,我们可以建立一个“移动互联网业务用户需求分布矩阵”(见表1)。
经过研究发现,在不同的用户需求交叉区域上,有着不同的“有效需求强烈程度”,譬如:用户在被动需求时对于娱乐业务的要求非常强烈,同样在主动需求时也是如此,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现在从2G到3G再到移动互联网的数据业务里娱乐方面内容充斥的大部分份额。此外还有一点非常重要,虽然从矩阵中看,主动需求中有效性强的业务种类较多,分别是:“食”、“住”、“行”、“财”、“乐”,而被动需求中只有“乐”是有效性较强的,但是关键问题是从所有的单个需求个体(即用户)的数量上看,被动需求个体的数量将远远超过主动需求个体的数量,即移动互联网的所有的用户在使用移动互联网业务时更多的原因是在被动得去填补无聊的离散时间,通俗点说就是大部分人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才去使用移动互联网业务的,也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移动互联网业务最大的特征——“离散眼球经济”的特征。那原因是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就是用户所有的主动需求其实在他尚未“移动”之前就可以提前通过其它方式实现满足,如通过固定互联网;而那些突发的,提前无法预知的、与位置信息结合紧密的主动需求才会依托移动互联网业务来进行解决。设想一下,现在比较热门的用移动互联网去订房订餐定票等业务,用户难道不会先在办公室或者家里用宽带登录携程、Google、大众点评网将全部信息搞定了后再出门“移动”吗?有一句话概括的好,就是“信息是可以储存并留用的,但是快乐的心情是无法储存和留用的。”这也是为什么在当下的移动增值业务中,娱乐性业务大行其道的原因,因为娱乐业务带给用户的感受是实时的,是转瞬即逝的,是无法保存和留用的!
基于以上分析,中研博峰认为,未来的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发展更多的是满足了用户的“被动性需求”(即打发和消遣用户离散的无聊时空),而用户使用移动互联网的主动性需求,则更多的与突发性、位置性和实时性这三个属性紧密相连。由此我们可以分析预测未来可能会蓬勃发展的移动互联网的业务,结果如下表所示:
离散眼球经济指数:代表该业务打发和消遣用户离散无聊时空的能力与有效性,指数越高,越能够满足用户在离散时空时对业务的被动需求;
指数高:业务使用在用户移动状态和准移动状态(移动中的暂时静止状态)均没有障碍
指数中:业务使用在用户移动状态下有一定障碍,在准移动状态(移动中的暂时静止状态)下没有障碍
指数低:业务使用在用户移动状态下有比较大的障碍,在准移动状态(移动中的暂时静止状态)下没有障碍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语音业务、查询业务、位置业务、数码业务、实时业务、支付业务是用户在移动状态下所表现出来的主动性业务需求,其中语音业务和支付业务在用户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使用频度最高,其次是实时业务与数码业务,再次是查询业务与位置业务。具体业务如:语音杂志、移动支付、天气预报、实时股市、照相摄像、语音搜索查询、LBS服务。而在满足用户被动需求的业务中,语音业务、音频业务、视频业务、阅读业务、数据查询业务、聊天业务、浏览业务、游戏业务将会被用户很好的运用到离散时空阶段中进行消费,这些业务将支撑未来移动互联网业务的绚丽江山。
中研博峰预测在2010~2012的未来三年中移动互联网业务将会有如下的发展趋势:
1、 移动支付将会在产业政策演进与产业链成熟度上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但是3年之内用户习惯还尚不能形成,只能获得少部分尝鲜客户;
2、 语音杂志结合当前的新技术与新网络,将会卷土重来并重新试水,会被部分中高端用户群所偏好;
3、 语音搜索查询(语音三订、查询、导航等)会在整个产业链的强大推动下获得较大发展,用户使用习惯开始形成并固化,并形成稳定成熟的商业模式;
4、 实时情报业务(如:天气、股市等)仍然会稳步增长,能接受此业务前向收费模式的用户开始逐渐增多,会成为业务服务提供商的一块稳定的业务收入;
5、 照相摄像及其增值业务依然会随着手机终端的发展而登峰造极,而基于互联网络的个人照相摄像业务的整合应用与服务是这一类业务未来三年的重点发展方向;
6、 LBS在未来三年依然不会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可能会首先在限制行为能力的个人、宠物和老人小孩等获得安全与限制活动方面的应用;
7、 移动音乐依然是所有移动互联网业务中市场容量份额最大的业务,随着终端与网络的发展,移动音乐业务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播放载体,它逐渐会演变成一个存储载体,并可以和其它播放载体(家庭影院、汽车、耳机、PC等)配合,实现无线音乐的“全环境体验与消费”;
8、 移动视频业务未来的发展将完全取决于电信运营商的3G数据业务资费策略,同时传统互联网视频网站将是率先抢滩这块业务的霸主,“电信运营商+视频网站”的合作模式将是这类业务走向成功的关键,同时在移动视频的内容制作上,也会颠覆以往的视频节目制作形式,主要会以短小的剧情和内容为主,用户对于此业务的要求必定是重剧情而轻视觉;传统媒体也会不遗余力的抢滩此类业务,基于定制化丰富的内容、分众定制消费及流畅的画面是此阵营CMMB业务的杀手锏;
9、 移动阅读业务将会迅速发展并会聚集大量用户群,会产生较为庞大的手机文学产业链,用户会逐步接受前向收费的业务资费模式,同时业务提供商会提供语音的交付形式(语音杂志)实现业务的完美交付;类似于handle的电子阅读器也会如当前的视频消费终端Mp4一样走向没落(至少在中国),因为未来的智能手机在功能上完全可以取代它,况且handle等电子阅读器一直游离于移动通信产业链之外,它不像PSP,其强大的游戏功能和自成体系产业链使得手机阵营无法取代;
10、 浏览业务(手机上网业务)在发展中并不会遵循传统互联网浏览器的发展模式,将会走定制化浏览模式(如Widget);手机的局限性决定了浏览业务必须打通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所有繁琐操作流程,真正实现一触(键)登录。优秀的应用程序的Widget控件将会成为未来移动互联网手机的标准配置,是所有移动互联网业务的点击流量入口端;
11、 手机游戏依然是粘滞性较高的移动互联网业务,尤其是随着终端视听效果的不断提高,但是未来手机游戏依然会以简单操作、本地使用为主,手机Online游戏有着天生的局限性,从根本上无法和当前的网游市场规模相媲美。
结论
本文从某一个视角去努力诠释了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规律,当然是不尽全面的。但笔者认为,无论从何种角度去看,无论互联网发展到什么阶段,互联网最核心的精神是永远不变的,那就是“永远的开放与创新”,也正因如此,才诞生出了那么多伟大的公司和激情的创业者。相信,这种互联网的“永远开放与创新”的精神将带领着全人类,迈向崭新的信息经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