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业人大代表吁延展“18号文”
2008-03-13
作者:中国经营报
就在业界为迟迟没能出台的《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title="产业发展">产业发展条例》而焦灼的时刻,浪潮集团董事长兼CEO孙丕恕与用友软件董事长兼总裁王文京近日均与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信产部" title="信产部">信产部”)官员会面,商讨修改国务院18号文件《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18号文”)事宜,并将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于今年两会期间建言。
“从实力上看,我国" title="我国">我国软件产业的核心产品和关键技术领域发展仍然缓慢,软件企业" title="软件企业">软件企业效率效益较低,内需最大的行业应用软件产品化程度低,对外依赖较强。”孙丕恕日前称,“因此,在我国的软件产业仍处于成长初期时,国家应继续给予支持,使民族软件产业早日走上自主创新之路,以免在某些时候受制于人。”
“18号文”作为国家扶持民族软件业发展的重要政策,自2000年6月24日颁布以来,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使产业发展步入了快车道。而这项政策将于2010年到期,下一步的政策如何制定,对软件企业和软件产业的发展都将带来极大的影响。
退税比例是焦点
“软件行业需要更长期的扶持”,王文京说。
“目前我国的软件产业普遍存在盈利能力不足的问题,2006年软件业实现销售收入4800亿元,行业利润率仅为8.8%,如果没有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支持,当年软件业利润将为负数,大多数企业将处于亏损状态。”孙丕恕说,“对于到期后‘18号文’的变化,大家普遍关注的是税收比例会如何调整,这涉及到和财政、税收、海关等政府部门的协调问题,实施起来可能会有一定的难度。”
“18号文”第三章第五条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第六条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增值税的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为民族软件产业发展营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七年间实现了软件产业以平均每年30%的发展速度增长,至2007年全国软件产业收入达到了5800亿元,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600多项。
针对这种情况,孙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支持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后续政策,汲取“18号文”中之精彩点,完善不足部分,使得后续文件能真正发挥推动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又好又多地发展及支持软件服务" title="软件服务">软件服务外包出口增长,以转变我国外贸出口结构的作用,使我国软件产业真正做大做强。二是建议保持“18号文”对软件产品增值税的“即征即退”,自主软件产品实际上按照3%的增值税交纳,如若国家的增值税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建议可将软件产品列入软件服务范畴,按照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并享受对软件服务业的优惠政策。三是建议针对软件业由单纯的产品形态向软件产品加软件服务的方式转变,将软件产业发展中新的发展业态如IT咨询、解决方案、系统集成、软件外包、软件测试、数字内容、动漫游戏、网络服务等非产品化的软件服务形式列入支持范围,对这些服务征收的营业税予以免除,保护和推进产业发展的新形态,从而推动软件产业的持续发展。
据了解,有五六位企业界人大代表比较关注“18号文”的调整问题,可能会以联名建议的方式建言。
用友内部人士透露,王文京将建言相关部门尽快推出支持国内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新政策,以延续“18号文”的支持政策。
提请政府各部门协调
信产部相关人士表示,现在我国软件和集成产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持续的政策扶持不可或缺,而现有的鼓励软件和集成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尚不够完善,已有的政策还存在进一步落实到位的问题,需要在继续贯彻落实已有产业政策的同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扶持力度。
“18号文”起始于国家“十五”计划,“十五”期间,国家相关部门整合30亿元资金,给予专门扶持,支持软件业自主创新。信息产业部通过电子发展基金,加大对软件企业的支持力度,组织了对影响全局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重大项目的研发工作,带动了各级政府和企业的资金投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软件相继开发成功。
对文件中“即征即退”增值税的扶持政策,美国等国家曾以违反WTO原则的名义提出了多次质疑。2004年7月,中美双方在日内瓦签署谅解备忘录,中国承诺修改有关规定,调整国产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取消“即征即退”规定,国家相关部门开始规划制定“新18号文”。
2007年年初,信产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对外透露,国家相关部委正在组织编制“新18号文”,进一步推进我国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由信产部酝酿的另一产业政策《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2006年被列入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近日,信产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副主任邱善勤博士表示:“目前大体框架已经确定,《条例》总体上对产业支持的力度会加大。”
据邱善勤介绍,《条例》将覆盖原“18号文”,在此基础上又有区别。其中最大的区别在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具体到不同税种,增值税此后不再享受退税政策,而是采用专项扶持基金等其他几项扶持政策加大对半导体企业的扶持;出口税部分依然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而企业所得税部分,原来“8号文”规定的“前两年免除后三年减半”政策,将可能变为“前五年免除后五年减半”,这一优惠将延伸至2020年。
此前信产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副司长丁文武透露,因为要配合财政部正在进行的相关财税政策的制定,“新18号文”正式出台仍将需要一段时间,而《条例》能否顺利出台也依然存在变数,由于涉及与财政、税收、海关等数十个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使出台步伐一再放缓。
新政的难产让业界等得焦头烂额,在印度公布该国产业优惠政策后,更使中国急需重新完善与修订相关政策,此次全国人大代表建言便是呼吁相关部门尽早推出支持产业发展的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