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主体责任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45号国务院令,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发表于:2021/8/29 下午4:09:30
《个信法》可携带权会成为数据搬运的跳板吗?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个人请求将个人信息转移至其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转移的途径”。
发表于:2021/8/29 下午4:02:57
网联车辆 | 网联车辆采集和产生的数据类型概览
从之前的分析可知,《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按照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维度展开监管逻辑,体现的是中央网信办对数据的监管职责。
发表于:2021/8/29 下午3:5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