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使用有安全保障的闪存存储构建安全的汽车系统 在现代汽车嵌入式系统中,高度安全的数据存储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在面对日益高明的网络攻击时。本文将介绍设计师正确使用闪存的步骤。 最新设计资源 汽车智能化开启新蓝海,车载存储如何驭“数”前行?[其他][汽车电子] 根据佐思汽研发布的《2024年汽车存储芯片及存储产业研究报告》,到2028年,全球汽车存储芯片市场价值将在高阶智能驾驶的推动下,达到102.5亿美元。在L2级别以下的辅助驾驶方案中, LPDDR4内存成为了当前市场的主流选择。华邦推出的车规级LPDDR4/4X是广受好评的自动驾驶 DRAM 解决方案,不仅能够提供4266Mbs 的传输速率,还覆盖了 2-4Gb 的容量,完美契合当前主流ADAS方案对高性能与低成本的双重需求。 发表于:8/16/2024 降低半导体金属线电阻的沉积和刻蚀技术[EDA与制造][工业自动化] 使用SEMulator3D®可视性沉积和刻蚀功能研究金属线制造工艺,实现电阻的大幅降低 发表于:8/15/2024 【聚焦MIPI】系列之二:汽车SerDes实现更好的ADAS摄像头传感器[MEMS|传感技术][汽车电子] HDR 相机的世界不仅限于为您的手机或超高清电视屏幕提供令人惊艳的视觉效果。如今,高性能相机越来越多地应用于现代先进驾驶辅助系统 (ADAS) 和自动驾驶汽车 (AV) 领域。例如,Waymo 的第五代自动驾驶汽车配备了至少29个摄像头,此外还有五个激光雷达和六个雷达。 发表于:8/12/2024 数字芯片设计验证经验分享:将ASIC IP核移植到FPGA上[EDA与制造][消费电子] 本系列文章从数字芯片设计项目技术总监的角度出发,介绍了如何将芯片的产品定义与设计和验证规划进行结合,详细讲述了在FPGA上使用IP核来开发ASIC原型项目时,必须认真考虑的一些问题。文章从介绍使用预先定制功能即IP核的必要性开始,通过阐述开发ASIC原型设计时需要考虑到的IP核相关因素,用八个重要主题详细分享了利用ASIC所用IP来在FPGA上开发原型验证系统设计时需要考量的因素。 发表于:8/12/2024 数字电影:创启华章,征程未央[显示光电][工业自动化] 尽管电影行业在过去 25 年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 DLP 技术改变人们体验和使用这项技术的方式始终如一。 发表于:8/9/2024 利用UWB进行电动汽车充电的四种方法[电源技术][汽车电子] 在电动汽车(EV)充电领域,超宽带(UWB)有望为汽车制造商带来巨大的好处,而这仅仅只是开始。阅读全文,了解集成通用的UWB技术如何提供当下和未来的创新功能。 发表于:8/6/2024 为什么A²B能够支持更复杂的新数据和音频传输系统[人工智能][物联网] ADI公司A²B总线的全新增强功能为数据和音频传输与分发带来新的发展。智能楼宇、大厅、房间或智能家居均可从新型收发器的众多集成特性中获益。新的A²B增强功能包括总线长度更长,可达300米,并且总线功率更高,可达50 W。本文重点介绍了这些增强功能如何帮助打造更复杂的系统。文中展示了一些应用示例,其中A²B总线可以帮助简化布线架构,而涉及的硬件和软件工作量非常少。 发表于:8/2/2024 汽车雷达向超级传感器演化,打开无限想象力[MEMS|传感技术][汽车电子] 自动驾驶技术就好比是训练自动驾驶汽车(AV)像人类一样驾驶,甚至有希望比人类驾驶得更好。正如人类在驾驶汽车时需要依靠感官和认知反应一样,传感器技术也是实现自动驾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发表于:8/2/2024 ADAS和汽车自动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人工智能][汽车电子] 纳入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功能如今已成为汽车设计提高安全性和易用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制造商正在寻求打造具有更高自动化水平的汽车,并最终实现完全自动驾驶(AD)。 发表于:8/1/2024 数据主权下CPTPP安全例外条款适用困境及其纾解[其他][其他] CPTPP沿用的WTO安全例外条款已难以应对当前大数据时代的挑战。数据主权理论能够有效纾解CPTPP安全例外条款所面临的理论困境。为此,应当肯定争端裁判机构的管辖权,至于自裁决的范围可由专家组自行判断,或是考虑该成员方向WTO递交的相关意见书;从规则层面,应将可能直接威胁国家主权的非传统安全问题纳入到“基本安全利益”的范围,明确列举可适用的情形;从程序方面,应完善安全例外条款的程序要求,以防范安全例外条款的滥用。 发表于:7/29/2024 立法视角下“信息”与“数据”的四重概念界定与区分[其他][其他] 由于在立法与理论研究中信息与数据概念未进行明确区分,个人信息与数据、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被混同使用,导致数据财产权内涵与外延争议不断。从事实、多学科、规范与理论共四重维度,对信息与数据概念进行分析后发现,信息与数据在本质上不能等同,信息指代人类社会中的一切资讯、消息和内容,而数据是对信息的一种电子化记录或表达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说,数据属于信息。因此,中国法律文本与理论研究中的个人信息、个人数据等概念也具有法律层面的区分意义。 发表于:7/29/2024 涉数据法律规范的冲突解决——论形式和实质二分法[其他][其他] 目前涉数据法律规范在适用中存在冲突,冲突解决不当导致法律责任归结失衡。判断涉数据法律规范冲突的本质,可将其分为法益侵害单一性的形式冲突和法益侵害多重性的实质冲突。涉数据法律规范冲突解决的前提是:明确《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网络安全法》保护法益所指涉对象的不同及关联性;厘清法律规范间的关系轮廓。涉数据法律规范的冲突解决方式需要类型化区分形式冲突及实质冲突,形式冲突类比于《刑法》中法条竞合,遵循“特别优先”;实质冲突类比于《刑法》中想象竞合和并罚竞合,遵循“择一重罪处罚”或“并罚”。正确解决涉数据法律规范冲突不仅实现恰当评价涉数据违法行为的目标,也是提升数据生产力的内在要求。 发表于:7/29/2024 负责任的发展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挑战及应对路径[人工智能][其他] 生成式人工智能正推动着新一轮科技产业的变革,但也引发了诸多治理风险,例如数据滥用、训练数据质量不高,算法黑箱、算法歧视现象普遍,但目前的监管理念和措施仍具有滞后性。为了实现生成式人工智能负责任的发展,在治理路径上,需要用户、开发者和监管部门等多元主体从技术和法律等多维度协同参与治理,构建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开放共享的公共训练数据平台;实行算法备案登记、审查评估机制,实现对算法公平公正的敏捷治理;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侵权归责体系、探索监管沙盒制度的应用,实现技术创新的负责任发展。 发表于:7/29/2024 数字经济下平台数据垄断合规的理据与路径[其他][其他] 数据要素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因平台垄断意图逐渐异化,并诱发算法共谋、大数据杀熟、平台扼杀式并购等反竞争行为。基于维护数据市场交易秩序的现实需要、竞争倡导理论的法理支撑以及域外数据合规监管的经验参考,平台数据垄断合规具有适用的可行性与必要性。然而,平台数据垄断合规往往因顶层规范缺失、规则模糊以及监管机制弱化等无法实现预期效果。对此,应细化“数据反垄断合规指南”的设计逻辑指引合规,区分不同类型数据权属以明确数据流通规则,依据数据流通的不同环节形塑数据竞争合规评价标准,衔接事前监管与事后监管理念促进监管理念革新,并依托人工智能算法技术赋能监管方式转型。 发表于:7/29/2024 基于条件设置的主数据编码规则应用与研究[其他][其他] 在主数据的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往往面临着诸如一物多码,一码多物等数据编码不一致问题。主数据编码标准定义了主数据的分类和编码规则,是进行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的重要前提。然而,在企业正式构建主数据管理平台之前,往往就已经存在了大量的业务系统,这些系统通常由不同的厂家构建,采用的数据标准不一,不同系统之间缺乏衔接点。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基于条件设置的主数据编码规则配置方法,对主数据模型的编码规则进行统一管理,解决了复杂业务场景下同一个主数据模型属性需要配置不同的编码规则问题。最后使用 Spring Security 和 MyBatis 框架,对该方法进行实现。通过在南京地铁主数据管理平台中的实际应用,结果表明该方法合理可行,有效地提高了数据治理的性能。 发表于:7/29/2024 «…16171819202122232425…»